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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8年4月18日

  • 日期: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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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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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兴华:本院受理原告张擎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于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靖树勇:本院受理原告樊铭果诉你与李洪新、山东长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 201674.36 元,伙食补助费 4900元,交通费1000 元,精神损失费 10000 元,伤残补偿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假肢费)、营养费等待鉴定结论出具后确定,诉讼费、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齐娟:原告江宗彬与被告齐娟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24 民初 2311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准予原告江宗彬与被告齐娟离婚;原告江宗彬与被告齐娟之子江国荣随原告江宗彬生活,被告齐娟每月 25日前支付孩子当月抚养费 500元,自 2017年 11月 30 日起至婚生子江国荣 18 周岁止。案件受理费 300元,由原告江宗彬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公告期满,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杨召强:原告张敏敏与被告杨召强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24 民初 2425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不准原告张敏敏与被告杨召强离婚。案件受理费 300 元,由张敏敏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公告期满,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淄博达南贸易有限公司、姚朝:本院受理上诉人张炜诉被上诉人淄博市张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淄博市临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你们工商行政登记、上诉人张炜诉被上诉人淄博市张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你们工商行政登记及上诉人张炜诉被上诉人淄博市张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你们行政赔偿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行终214号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 03行终 215 号、(2017)鲁 03 行赔终10 号中止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明轩:本院受理原告孙少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 0112 民初 1656 号),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温明轩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共计 12825 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日利息 0.06%;逾期期限:2017年 11月 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本案因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日 0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鲍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宋立磊:本院受理原告刘川诉你及张成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112 民初 680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宋立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川借款本金5 万元;二、被告宋立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川以本金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 7 月 1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息 24%计算的利息;三、被告张成勇对上述第一、二项宋立磊应偿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成勇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宋立磊追偿。案件受理费1275 元,保全费620 元,均由被告宋立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林青(生于 1973年 10 月 18日)、山东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们与原告济南市历城区历城四方塑料模壳租赁站、被告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朱建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朱建平不服本院作出的(2016)鲁0112 民初 2107号民事判决书,于 2017 年 12月 19 日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被告朱建平上诉称:请求依法裁定撤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 0112 民初 2107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魏明杰(身份证号:370111196609200439):我院受理原告魏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准许原告魏昆与被告魏明杰离婚。案件受理费 50 元,公告费300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112 民初69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达新塑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告济南联发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达新塑料有限公司、达亚帆布(上海)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3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邱大龙: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培基与被上诉人济南文华印务包装有限公司、高萍、邱大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 民终 85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任学行、刘晓华、韩玉玲、王蕾:本院受理上诉人程善祯等 30 人与被上诉人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办事处前张家庄村民委员会、程培国、原审第三人禚宝山、田明雨、郭东江、吴连勇、张连秀、李富金、任学行、刘晓华、韩玉玲、王蕾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 民终 868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雪莲、邵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钱隆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103 民初75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钱隆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103 民初 75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成亮、杨小平、郓城县亿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协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高生、董贵菊、菏泽天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刘成东、郭兰英、郓城泰和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103 民初743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扬、孙静: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钱隆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103 民初 75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郓城县亿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协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金增、苏媛、菏泽天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郓城县鑫亿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郓城泰和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103 民初 743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桂贺、杨萍、山东协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林臣、王林重、刁莹莹、菏泽天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郓城县亿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郓城泰和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103 民初 743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永亮: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陈丽娟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 71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丰丞: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继东诉你、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雪超: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蓝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徐小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0 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郁雯欣: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海杰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 30 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明都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夕法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30 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明都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淑浩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武行风云文化体育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孟妍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7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维强: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5832 号原告李海金诉你、马克云、王润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宝强:本院受理原告李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 0112民初 1989 号】,原告要求: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 3 万元;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7000 元;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2018年 7 月27 日上午 10 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宝强:本院受理原告何玉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 0112民初 1988 号】,原告要求: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 3 万元;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7000 元;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2018 年7月 27 日上午 9 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康、张苗: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102 民初 552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任年超(生于 1990年 1 月 16日):本院受理原告常婷诉你、刁立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12 民初 391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婷医疗费26880.50 元;二、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婷住院伙食补助费 2100 元;三、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婷营养费 4500 元;四、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婷护理费 12500 元;五、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婷误工费 16773.04元;六、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婷残疾赔偿金 83020.8元(68024 元+14996.8 元);七、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停交通费 200 元;八、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婷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元;九、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婷其他费用 75 元;十、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连带赔偿原告常婷后续治疗费 12000 元;以上第一至第十条所列款项共计 159049.34 元,限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婷。十一、驳回原告常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4625 元,由原告常婷负担1246元,被告任年超与刁立明负担 3379 元。鉴定费3000 元、公告费520 元,由任年超与刁立明负担。)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常振朝、李海芬:本院受理原告天桥区朝云木业材料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83670 元及利息等诉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付华、巩方强: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继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8 年7月 16 日上午9:00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航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杨峰、茌平华安建材有限公司:原告柳宗福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0124 民初 3115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及(2016)鲁 0124 民初 3115 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一、被告山东鲁航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柳宗福水泥款 75 万元及利息(自2015 年 11 月 17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息一分五计算);二、驳回原告柳宗福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2259 元、保全费 5000 元,公告费 600 元,合计 17859元,由被告山东鲁航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6470 元、原告柳宗福负担 1389 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邓妍妍、张来宝、刘传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朗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邓妍妍支付代偿款 44346 元,支付致使原告承担保证责任的违约金 8869.2 元,支付未及时偿还原告代偿款的违约金暂计 3147.68 元(从 2018 年 1 月 11日起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支付原告担保费、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共计 2520 元;判令被告张来宝、刘传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岳洪建、冯贵苓、李涵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朗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岳洪建支付代偿款 17730 元,支付致使原告承担保证责任的违约金 3546 元,支付未及时偿还原告代偿款的违约金暂计 1058.4元(从 2018年 1 月 11 日起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支付原告担保费、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共计 1300 元;判令被告冯贵苓、李涵旭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1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森、张秀华、赵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朗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陈森支付代偿款 37710 元,支付致使原告承担保证责任的违约金 7542 元,支付未及时偿还原告代偿款的违约金暂计 3016.8 元(从 2018 年 1 月11 日起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支付原告担保费、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共计 3050 元;判令被告张秀花、赵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凯: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学鹏与被上诉人孙利国、原审原告李爱香、原审被告孙建海、王中波、孙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 858 元,由上诉人孙学鹏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7 民终 4657 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亿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国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91 民初 28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8:40(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左金珍:本院受理上诉人左金珍与被上诉人孙建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左金珍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7 民终3863 号民事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亿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大易佳建设安装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91 民初 28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8:40(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翠香:本院受理原告司景贞与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平邑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礼银与你及张建宇、杨妮妮、临沂广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尚学利、李朝秀、临沂市恒日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双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沂宝泉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纷一案,杨妮妮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因本院难以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平邑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礼银与你及张建宇、杨妮妮、山东双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沂宝泉实业有限公司、王云成民间借贷纷一案,杨妮妮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因本院难以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曲志强、吕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曲志强吕倩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155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二被告偿付原告山东临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垫付款 379280.46 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绍玉:本院受理申请人张素娟、张鲁平、张鲁生诉被申请人孙绍玉宣告死亡一案,经查,孙绍玉,女,汉族,居民, 1936 年 8 月 3 日生,身份证号37280119360830028 ,原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53 号平房 9号,于2009年 9 月 27 日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孙绍玉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龙治霖、陈胜勋:本院受理原告社希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180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姜玉刚:关于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申请执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本院已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技术室委托山东坤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姜玉刚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美多现代城 4 号楼 115 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 402180 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山东坤源估字(2017)第 1683 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和(2017)鲁1302 执 3294 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财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纪冬志:本院受理的原告孙会新诉被告陶丹、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684 民初 106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山东瑞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曲玉财诉被告包前文、刘丽、你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684 民初 118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韩薇薇:本院受理原告宋阳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北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林微:本院受理原告马红梅诉你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0602 民初5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潘士磊: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 10654.69 元并支付以借款 10654.69 元为基数,自 2016年 1 月 3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息24% 计算的借款利息、罚息及违约金,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赫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烟台赫艺泰富普惠投资有限公司、祁忠广:本院受理原告张卫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三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50000 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判令两公司支付律师费4500 元;,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于玲:本院受理原告李慧敏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53434.5 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辛丽: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168.31 元及按年利率 24% 自 2015 年 10月 15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 3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吕曙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770.29 元及按年利率 24% 自 2016年2月 2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 3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周岐伟: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557.65 元及按年利率 24% 自 2016年1月 15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 3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鹏诉被告王先宝与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 06 民辖终 63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王先宝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李少鹏、孙祥金: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军诉你及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烟台圣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行南诉被告任洪祥与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 06 民辖终 62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任洪祥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同海诉被告王先宝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 06 民辖终53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王先宝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顾志暘:本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611 执 38 号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限你在公告期满三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登记在顾志暘 名下的位于芝罘大马路 55 号1 单元 4001 号不动产(权利证号:299084)及登记在顾志暘名下的位于芝罘大马路 55 号1单元 4002 号不动产(权利证号:299053)进行评估、拍卖以清偿债务。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五日上午 9 时30分(逾节假日顺延),顾志暘与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进行鉴证评估机构选择,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成都市靖瑞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未来钟表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7 月11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朱丽芹:本院受理原告张旺旺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泰市人民法院

    王广修:本院受理原告陈墨莲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邢树岐:本院受理原告陈墨莲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1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牛瑞峰、周秋香:原告聊城市东升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冠城镇法庭领取,超过 60 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冠城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冠县人民法院

    孙志国:本院受理原告班改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马占社:本院受理原告焦立娜诉被告马占社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5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冠县齐鲁机械有限公司:原告聊城昊宇彩涂板有限公司诉你等两被告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525 民初315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君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植俊申请山东聊城彬腾轴承有限公司、君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8 年 2月 19 日作出(2018)鲁1525 执异20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你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2018)鲁 1525 执异 20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冠县人民法院

    杨传祥:本院受理原告许西岗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徐以伟、黄秀利:本院受理原告朱双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杨春荣、侯淑梅、楚程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杨春荣返还垫付款 216297.96 及利息,要求被告侯淑梅、楚程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1723民初 61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7 月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胡依成、董桂花、张同晴、邵国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胡依成返还垫付款 179573.44 及利息,要求被告董桂花、张同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邵国平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23 民初 61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8 年7 月 3 日上午 10 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吕玉峰:我院执行的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吕玉峰、王鸿建、孙德升、王本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吕玉峰的热水器等物品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1723 技 66 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四(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 15 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庭选择本次评估的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专业机构名称及勘验通知等,将直接组织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勘验,直至评估结束。

    成武县人民法院

    韩福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董留瑞、李宗芳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及李宗芳对董留瑞借款本息在 20 万元限额范围内负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869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蒋银合: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朱德军、齐连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878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翟志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郑效奎、侯文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7月13 日 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司卫华:本院受理禹城市嘉信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82 民初5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禹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瑞源羊绒有限公司、李月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郭峡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 (2017)鲁 1482民初 1941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向你公告(2018)鲁 1482 执 339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被执行人山东瑞源羊绒有限公司、李月明共同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 500000 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山东瑞源羊绒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21 万元及利息;负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受理费、公告费11500 元,并承担本案的执行费。

    禹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