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8030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我行已依法将我行对王永国、孙朝晖、尹京广、王洪元享有的债权和担保权利,按现状转让给青岛鼎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上述债务人立即向青岛鼎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韩支行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