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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红船精神”,助推检察事业

  • 日期: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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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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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我们党九十多年的革命历程,不同历史时期分别产生了不同的时代精神,这些革命精神有着共同思想基础,就是中国共产党以开天辟地、敢为人先为核心的“红船精神”。中国革命沿着红船航向,一路走过了井冈山、延安、西柏坡等,并先后形成了“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我作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红船精神”基本内涵,注重把精神追求转化成工作要求,成为践行“红船精神”推动检察事业的生动实践,切实增强不辱使命的信心,以善谋新篇的担当,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弘扬红船精神,就要大胆创新。“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是红船精神的核心。首创精神就是创新精神,创新是检察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之源。要紧密联系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通过创造性的思维,不断摸索和总结新时代背景下检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更多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提升司法效率、 改善办案效果的工作经验,时刻保持蓬勃生机和无限的创造活力,争当工作排头兵,走在时代前列。

    弘扬红船精神,就要不懈奋斗。“坚定理想、百折不挠” 的奋斗精神是胜利之本。 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意志坚强,品节刚毅,无所畏惧,无论遭受多少的挫折都不动摇、不退缩、不屈服,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勇往直前。只有弘扬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认定目标,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各项工作计划,既定的奋斗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弘扬红船精神,就要倾情奉献。“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是我党的政德之基。而奉献在于责任的担当,在于在各项“具体”的行动中,要敢于“在困难面前逞英雄”,切实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规律作出决策、用行动破解难题,真正做到强基固本,把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尽心尽力地为检察事业发展而奋斗。

    “红船精神”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在检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红船精神”的精神激励功能,更加突出理想信念不断锤炼品质、提升境界,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积极担当,敢闯敢试、敢为人先,让“红船精神”在检察事业迅猛发展的征程上迸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李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