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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新元年,扬帆再出发

莘县检察院着手研制新年度工作

  • 日期: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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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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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伴着喜庆喧嚣狗年春节的离远,大年初七开班当天8时许,莘县检察院党组一班人在忙着给广大干警拜年贺岁。与此同时,他们高瞻远瞩、未雨绸缪,即刻着手研制新年度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迈好新步伐的问题。

    一览众山小

    孔子曾“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表面指泰山乃五岳之首,实际是指视点要不断寻求突破,超越自我,用超然物外的心境来观看世间的变幻纷扰。

    为布好局、开好头、实现“开门红”。莘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澜在党组会议上指出:“2017年,司法改革和监察委改革重迭上演,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在为检察事业涂上浓墨重彩的历史画卷后,成功转隶至监察委继续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改革后的检察机关将面临内部机构整合,职能定位发生新的变化,也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新时代、新形势、新发展!当代检察人已跨入检察新元年,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指引下,如何使检察工作焕发生机,乘势而为,鼎力开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开端,需要我们凝神聚思,观往知来。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扬帆起航早

    “一年之计在于春!”开班后,为抓早、抓好、抓出成效,院党组一班人根据各自分工,迅速召集部门负责人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迅速启动开来。 开班仅两天,案件管理中心便受理各种刑事案件12 起,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根据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案卷投入工作,刑事执行检察、派驻古云、朝城、莘城、燕店等检察室分别按时上岗展开业务工作;政治处制定了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莘县人民检察院“学思明行”集中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计划安排,控告申诉、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政治处、行装等部门,相继开展了以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检察业务理论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等为内容的集中学习活动。

    人勤春来早,奋发正当时。一切是那么井然有序、如火如荼!

    继往开来行

    过去的一年,该院连续六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科被省院记“集体三等功”,30多人次受到省、市、县三级表彰。荣誉代表过去,将来需要开拓。

    “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一年充满新的希望,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里,该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在认真抓好“真人图书馆”、“检察晨课”等亮点品牌的同时,努力夯实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全力打造莘县人民的美好幸福生活而不懈奋斗!刘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