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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检察院

加大程序性审查力度严把案件“进口关”

  • 日期:2018030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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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伊始,嘉祥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转变思路,严格案件受理标准,加大程序性审查力度,严把案件“进口关”。

    一是审查案件是否存在管辖权异议。重点对主要犯罪地、经常居住地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二是审查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重点审查随案移送的法律文书与其载明的事项是否一致,法律文书是否全面并按份独立装订,相关证据材料(含光盘)是否装订成册(袋),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是否一致等易错易漏环节。三是审查嫌疑人是否在案。通过审查有无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及期限,确定嫌疑人是否在案。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查看换押手续是否规范齐备;未羁押的,查看案卷是否写明通讯方式、有效住址。四是审查涉案财物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涉案物品是否随案移送,是否与移送清单相符,标明“实物特征、相关鉴定估价”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备、密封规范等。五是审查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重点审查年龄、有无前科等身份信息,对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身份的,着重审查有无相关证明,是否履行法定程序等。通过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材料,有效防止了瑕疵案件进入检察环节。

    张玉翠  张祥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