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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让服刑人员过上温暖年

  • 日期: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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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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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春节前夕,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为那些家庭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关怀,让他们过了一个温暖的新年。

    为帮助缓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帮扶救助工作,市南区检察院与市南区司法局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联合出台《社区服刑人员救助办法》 ,从实体和程序上对服从监管教育、 认罪悔罪良好的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了规范。这是市南区检察院在司法救助领域的一次创新,在全市司法系统当中属首创。

    对社区服刑人员救助工作,由市南区检察院与市南区司法局共同协商落实推进。办法确立了以人为本,社会救助与自救相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一次性救助等共六项原则。救助范围包括:因患危重病造成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高于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是因家庭成员无力接济或亲属不接纳等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以及经审查发现其他需要救助的困难社区服刑人员。

    市南区检察院与市南区司法局在区社区矫正中心举行救助仪式,依法对五名认罪悔罪,家庭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救助金,送去了关怀和温暖。在救助金发放仪式上,被救助的社区服刑人员们表示非常感谢,对并表态今后一定要更加积极的接受矫正改造,并顺利回归社会,不辜负党和政府对他们的教育和关心。

    此次救助活动是市南区检察院与市南区司法局出台救助办法后进行的首次救助活动,彰显了党和政府对积极改造、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民生关怀。今后,市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把司法救助工作常态化落实推进,增强教育感化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时尚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做出积极贡献。于楷  周亮  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