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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以案释法,落实普法责任

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着力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

  • 日期: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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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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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根据普法责任制要求,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能,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普法责任,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行。

    围绕重点案事件开展法治宣传。长清区检察院将普法责任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环节,重点围绕焦点问题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开展法治宣传。深化庭审观摩工作,发挥庭审对法治宣传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 12.4”国家宪法日、检察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社区群众等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带动提升辖区全体群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分类推进检察普法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群体,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就未成年人阶段常犯的犯罪行为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重点看押人员,教育其积极认罪悔过,并告知其应当享有的权利。针对辖区市民,定期深入社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针对公益诉讼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公益诉讼领域的普法,不断提升全社会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诉讼参与人需求以及法治宣传效果等因素,办案检察官及时向诉讼参与人和社会以案释法,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辖区全覆盖,释法说理全过程。强化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推行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机制。长清区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在法律文书中对自身司法办案行为和作出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 事由进行分析论证和解释说明,重点对影响诉讼参与人切身利益,以及检察机关作出的终局性或者否定性处理决定作出全面、准确、清晰、规范的说理。

    以检务公开推动普法宣传。该院推进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兴载体的运用,依托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案件信息、生效法律文书,不断加强案件信息的公开力度,为辖区市民知晓检察工作提供更加优质、全面、便捷的服务。

    李庆国  王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