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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人感受司法的浓浓暖意

︱︱荣成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侧记

  • 日期:2018011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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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4日上午,荣成法院集中对16 名家庭困难的受助人发放救助款 20 万元。 这次发放救助金的对象都是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大多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为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困难,荣成法院积极帮助受助群众申请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

    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收到救助款2万元

    “感谢法院、感谢政府体谅我们老百姓生活不易……”邹某拿着刚收到钱的银行卡激动地说。

    2014年9月,邹某与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邹某受伤,当天就住了院,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这使本就不富裕的邹某生活雪上加霜。后荣成法院判决徐某应支付邹某各项损失20.6万元,但徐某迟迟不给,邹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因邹某车祸有一年多不能工作,而且还要随时治疗,让家里的生活压力倍增。执行过程中,法官查了徐某的财产,发现银行并无存款,村内只有四间房屋又不能拍卖,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最终导致案件终结。

    为缓解邹某的生活压力,执行法官向邹某告知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款,并帮助邹某提出救助申请。2017年12月20 日,经荣成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综合考虑民事案件被告人赔偿情况,决定救助邹某 20000元。

    伤人者困难没钱赔被伤者受救助得赔偿

    “多亏法院、政府的帮助,不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治疗……”走路还一瘸一拐的蔡某喃喃地说。

    2012年8月,蔡某与肖某等人在饭店就餐,席间不知怎的就争执起来,肖某一气之下将蔡某捅成重伤,被荣成法院判决支付蔡某各类费用342844.45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蔡某因受伤已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其妻子的工资无法支撑家里的开支,其还有在读高中的儿子,生活的压力使蔡某喘不过气来。但另一边的肖某又因妻子患病,把家里的积蓄都已用于治疗上,实在拿不出钱,执行法官看着两头都困难的局面,便向蔡某建议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先缓解部分经济压力。

    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蔡某向法院提出了申请,经审查,认为蔡某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遂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为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困难,荣成法院严格执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结合个案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积极主动为他们向有关部门申报司法救助,让他们感受司法的浓浓暖意。曲衣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