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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象透镜苑广阔

给机票搭售立规矩让消费者权益得保护

  • 日期:2018011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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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2017年10月,明星韩雪发帖怒怼携程旅行网“搭售”吗?这种糟心事有望得到合理解决。 1 月9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了民航局起草的关于《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份被行业内称之为“民航消费者保护法” 的规定,对民航搭售、超售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默认搭售”行为最高可罚3万元。(1月10日《现代快报》)

    去年 10 月份,明星韩雪对携程网机票搭售行为的吐槽,引发了网友的强烈关注,虽然这其中有“明星效应”的因素,但是也确实说明公众对一些机票代理商随意、恶意搭售的行为已经是忍无可忍了。退一步说,即便你真的把搭售视为一种正常的商业模式,那么也应该充分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把是否购买某种产品或服务的权利还给消费者。而国内机票代理商的搭售行为,则是通过默认勾选、小字注明等等方式,让消费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搭售”了,这种行为,说得难听点就是一种“骗售”。

    随着近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由民航总局起草的关于《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样的恶意搭售行为将有望得到彻底根治,这无疑是值得肯定与期待的。《意见稿》第七条规定,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不得以默认选择方式为旅客做出购买付费服务的选择。第八条规定,购买客票以旅客支付全部款项为完成标志。旅客购买客票后,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不得再增加其票价。

    这样的规定,无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就是强制要求机票代理商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挤压机票代理商进行各种暗箱操作、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空间。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意见稿》则明确规定,如果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违反第七条或第八条规定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了这样的规定,将对机票代理商产生有效的震慑作用,引导和约束他们规矩经营,避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发生。与此同时,笔者还有一个建议,那就是应该由航空公司或者是职能部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一旦有消费者发现自己遭遇了强制搭售行为,就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投诉举报,这样既可以震慑商家,也可以维护自身权益,会让《 规定》得到更好更彻底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