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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庭审让古稀老人低头认错

  • 日期: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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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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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邹城市张庄镇某村村委会大院里,依次驶进两辆警车,分别标示着“法院”和“检察”。半小时后,一声铿锵有力的“现在,本庭开始公开依法审理此案”响起,本村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就开始开庭审理了。

    事情还得从今年 1月份说起,被告人周强的儿子周华捎钱给被害人刘平,让刘平帮周强买地瓜苗,刘平将地瓜苗送给周强后,却将剩余的几十元钱私自扣留。随后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愤怒之下,已经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周强用一把水果刀将被害人刘平捅伤,经鉴定刘平的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周强的情绪十分不稳定,第一次传其到庭进行审理时,周强因为害怕没有过去。考虑到周强年龄较大,为了有效安抚其情绪,更好地进行庭审,公诉人建议到周强所在的村里开庭,法庭采纳了此建议。

    庭审现场,法官按依照法庭审理程序开始了此次案件的审理,整个会场庄重而严肃。经审查,被告人周强持刀伤害被害人刘平属实,其表示自愿认罪,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相关损失,且周强系70 岁以上高龄老人,公诉人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后,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理。该案的审理近距离展现了庭审现场的氛围,村民们都表示很新鲜,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法制教育,起到了以案说法的良好效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谭旭雯  黄继政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