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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鼎”文化铸检魂

招远市检察院运用文化建设谱写发展新篇章

  • 日期: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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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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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代表着忠诚担当的高尚品格和对“一流”业绩的不懈追求;“鼎”是法和公权力的象征,代表公平正义的使命和千锤百炼的坚定执着——

    —近年来,招远市检察院将当地特色和检察文化相结合,凝练了“金鼎”检察文化品牌,以文化铸检魂,强业务固根基,凝心聚力谋发展,谱写了招远检察科学发展的崭新篇章。

    以现代化硬件建设为平台发挥环境文化的培育作用

    “一屋、一馆、二基地、三中心、三室、九墙、十屏”——招远检察院以干警每天必经的部分公共区域为路线,健全基础设施和文化载体,坚持检察文化理论、内容、载体和机制不断与时俱进、繁荣创新,推动“黄金文化励检、法治文化建检、素质文化育检、 理念文化兴检、 和谐文化聚检、 廉政文化塑检”六大文化工程蓬勃开展,引领推动着招远检察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以有形的载体物化,使理念文化入脑入心。

    藏书 1000 余册的咖座式检察官书屋和700平米的文体中心,为干警休闲、体育、文艺活动提供高品质的场所;招远检察史志馆、文化墙、党建室、宣誓室、法警训练室、检察文化中心等场所,是干警寓教于乐的文化阵地,不仅增强了检察干警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也提高了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警示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让更多的党员和青少年接受警示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自警意识。

    在现代化硬件平台和良好环境氛围的双重影响下,该院文化育检结出了丰硕的成果。先后成立了书画、摄影等11个兴趣小组,召开各项活动270 多次,形成省级以上调研、宣传成果300余篇,30 余篇文章在省级以上获奖。招远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省级文明单位”等67 项集体荣誉,涌现出14名省级以上优秀检察干警。

    以“业务立检”为核心发挥理念文化的引领作用

    检察理念文化是检察文化的精髓,是检察系统的灵魂,它决定和支配着检察人的价值取向。招远检察院以忠诚担当和公平公正为基石和导向,打造了“主动为上、宽严相济” 的执法理念,依法全面履职,强化业务立检。

    多年来,招远检察院坚持主动作为,为招远的支柱产业——黄金企业保驾护航,先后在黄金领域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 32件,为地方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开展法律咨询 1280 次,上预防职务犯罪课 248次,连续 12年被上级院和招远市委授予先进集体的称号。

    该院坚持制度管理和监督制约,规范司法理念。制定了《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听庭评议、审讯督查等方式,对干警的职业行为进行实时评价和督导规范,促进公正执法。

    创新,离不开学习。招远检察院坚持“学一流理念促创新”,先后组织“走出去学一流”活动80 余次,选派干警200余人次赴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参加培训,组织干警参加法治大讲堂、专家讲座等各类培训120余次,系统学习法律前沿知识,形成了“立足职能、开放发展”的创新理念,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未检工作创新实践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主旨发挥检察文化的塑造作用

    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招远检察院用十九大精神等党的重要思想和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引领干警把执检立公、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根植于内心,彰显以“人”为本、以“民”为上的宗旨理念。

    领导带头,强化“钢班子带铁队伍”,在党组倡导团结、 务实、 理性、 专业、 担当的“五准则”。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谋创新,以上率下当排头,强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责任担当。树立尊重、信任、平等的待警理念,注重倾听和交流,从政治、工作、学习和生活上关爱干警,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倍增。

    坚持知行合一,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近年来,建设了 1100平米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先后走访群众 1.6 万人次,进行法治宣传160 余次,解决问题110余个,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此外,招远市检察院还注重提高素质、提升能力。倡导“分管领导做分管工作的行家里手、部门负责人做本部门的业务专家、干警精通本职业务”的理念,积极培育法律精深、业务精湛、保障精准、队伍精英的人民满意的队伍。近年来,共有7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25名干警在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比赛中获“侦查能手”“十佳办案人”“业务标兵”等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常洪波  蒋丽芹  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