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要闻 第一版

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 日期:201711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本报讯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入研讨交流,更加全面系统地掌握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主持会议,党组同志依次发言。

    与会同志在发言中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概括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是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完善,是对党的发展的历史性贡献,标志着我们党推进理论建设、理论创新达到全新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家一致表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义重大,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崭新纪元,擎起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光辉旗帜,彰显了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必须学深悟透、入心入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丰富,必须领会核心要义。要认认真真研读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 精神实质、 实践要求,深刻领会这一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实践基础和探索历程,深刻领会“八个明确”的科学内涵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 推动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做到“五个始终”: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保障改善民生;四是始终坚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加强检察监督;五是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