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三版

以案释法点赢“点赞”

  • 日期:2017091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见过当事人权益得到维护而送来的锦旗,可是你见过犯罪嫌疑人父亲代替儿子送来的锦旗吗?近日,一名犯罪嫌疑人父亲将一面“以案释法守正义,播种爱心护青春”,送到昌乐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小明(化名)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生活在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中。但天有不测风云,在小明15岁那年,小明的母亲因交通事故死亡,小明的父亲再婚。从此小明变得孤僻消沉,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被某中学录取,但是开始堕落沉沦,迟到早退,上网吧成了家常便饭。有一天,小明在网吧把身上带的钱都花光了,饥饿难耐的小明铤而走险,采取威胁、堵嘴巴等手段抢劫了开超市的老太太。

    案件发生后,公安侦查完毕后移送昌乐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未检办承办人认真细致地审查卷宗材料,注重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听取被害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意见,通过到所抢劫的现场了解情况,并实地对涉案的未成年人的学习、就业、家庭状况、案前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形成了社会调查报告,提出了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经过检委会的批准对小明做出不起诉。

    与此同时,检察官并没有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在讯问小明过程中,结合犯罪事实,一遍遍地向他讲解具体的法律规定,阐明法律关系,说明其犯罪危行为的社会害性。 检察官清晰明了的释法说理让小明认识到了自己这是在犯罪,改变了认为自己抢了十几元钱没什么大不了得错误认识,他的父亲参与小明的全程讯问,他说:“这也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以案释法课”,于是出现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据介绍,今年以来,昌乐县检察院立足司法办案实际,紧贴群众需要,创新方式途径,全面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了“全员全案释法机制、以案释法奖惩考核机制、典型案例筛选机制”三项机制。全员全案释法机制,明确了以案释法的基本原则、适用对象、具体内容、程序方式,明确了各部门的以案释法任务目标,创制了以案释法申请书、以案释法登记表等格式文书,确保了以案释法工作规范、有序。以案释法奖惩考核机制,明确检察官以案释法分内责任,每季度对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的次数提出明确要求,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典型案例筛选机制。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要求各部门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广泛收集整理释法案例、视频等资料,并逐步建立释法视频集、释法产品菜单,使以案释法工作的系统性不断增强。

    “专业的法律文,对老百姓来说很难听懂,为实现更好的以案释法效果,我们精心筛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典型的、针对性强的案例以及事关百姓自身权益的案件,目前已收纳典型案例 38 个,作为以案释法重点,用群众身边的‘小事’‘来讲法理的大事’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该院副检察长武德昌说。

    为将一些疑难法律条文解释清楚,该院与县传媒集团合作,开设《检察官说法》电视栏目,让检察官走上电视进行现身以案释法,共录播18期,深受群众欢迎。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高效、便捷的传播效应,积极开展微释法、微监督、微图解,以直观、立体可感的图文动态信息,及时有效传递检察新消息,讲述检察好故事,宣传释法新案例,网友纷纷“点赞”。

    据统计,该院开展“全员参与、全检行动、全案释法”以来,检察官回应案件相关人对案件办理提出的疑问132次,化解以矛盾14起,检察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