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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80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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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号110000010104797)、李进基:

    根据相关借款担保协议及2013年9月12日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李进基向重庆勃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书》确认,上述两方尚欠我们借款本息、违约金、居间费用等合计29040077元,现该笔欠款已经到期。我们已经于2015年8月12日发送过催款公告,因无法联系到上述债务人,现公告通知,请你们于三日内与姜建辉、杜蓉联系还款事宜。

    公告人:姜建辉、杜蓉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