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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7月12日

  • 日期: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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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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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长英、李维栋:本院受理原告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3民初1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蒋冬艳、刘宏国、山东犇田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3民初2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周志明、单晓娜:本院受理原告秦卫涛诉你们、孙晓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民初46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吴明元、刘桂玲、孙华堂:本院受理原告李秀敏与被告吴明元、刘桂玲、孙华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55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罗洪龙、张桂琴、吴金龙:本院受理原告罗洪旗与被告罗洪龙、张桂琴、吴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5民初38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德全、吴建文:本院受理原告徐群立与被告高德全、吴建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5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甘声林:本院受理上海铁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寿光市华德经贸有限公司、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与你买卖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民终1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存福:本院受理徐建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益泰丰工贸有限公司、山东天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李艳、张德莲、郭桂滋: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民初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士着、尹圣源:本院受理原告朱孟金与被告尹士着、尹圣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329民初49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张英龙: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兴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民特65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峰、张红红:本院受理原告张奉贺与被告张峰、张红红、张奉通、张会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刘绍爱、李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县支行与被告刘绍爱、李恩、临沭县金明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329民初46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史利杰,冯伟:上诉人冯经彬诉被上诉人代红、史利杰原审第三人冯伟、刘艳霞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月存:本院受理原告平振亮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2民初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吴作营:本院在(2017)鲁1329执135号一案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委托临沂市金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你所有的位于临沂市金雀山路与蒙山大道交汇处金阳花园8号楼903室的楼房一套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为51931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金房评字【2017】第091号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泽儒:本院受理原告王辉与被告王泽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9民初51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张陆霞:本院受理原告赵志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26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丁元宝:本院受理原告刘庆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青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公振兴:本院受理原告魏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6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邑县人民法院

    临沂北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建红:本院受理原告张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泰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康卫利诉你与被告李洪欣、张好德、张娜娜、张恒、倪金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1民初53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马瑞、青州鑫得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郎元芳、马静:本院受理原告李昭国诉被告马瑞、青州鑫得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郎元芳、马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建涛: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张风雷与被申请人(原审原告)王爱英、原审被告刘建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审案号(2013)青法民初字第2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曹茂宗:钱继胜与你、刘强、淄博齐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山东大地兴鲁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我院定于2017年9月22日9时0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张征位于商河县尚河丽景1号楼3单元101室及17号储藏室证号城023706城023705的房产证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