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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青州市检察院张玉菊检察官通过自己的办案经历,讲述涉毒的危害。真诚告诫公众——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 日期: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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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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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起毒品,我们脑海中呈现的可能是电视剧中瘾君子在昏暗的灯光下卧床吞云吐雾的情形,可能是目光呆滞、容颜憔悴、四肢孱弱的人物形象,我们对毒品的认识源于电视、源于宣传,觉得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但却不知,毒品却隐秘地充斥在我们的生活四周,可能是宾馆、花园亦或者是楼上的租客,在看似平和的背后,有一群沾染毒品的人在放肆地宣泄和透支着金钱、亲情甚至生命。

    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办案数载,办理过多起涉毒类案件,其中2015 年毒品类犯罪案件呈现高发态势,该年的毒品案件甚至超越了前两年的案件总数,其中以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居多,大量案件的办理,与涉毒犯罪分子的大量接触,使我对毒品的危害有了更为触目惊心的认识,在此,将我的一些对毒品的认识写下,望公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 条规定:“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所办理的案件中,所涉及的毒品以冰毒居多,冰毒,又名甲基苯丙胺、甲基安非他明,是一种无味或微有苦味的透明结晶体,纯品很像冰糖,形似冰,俗称冰毒,小剂量吸食后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大剂量吸食后有精神兴奋、性欲亢进、对食物和睡眠的要求降低,常导致激动不安和暴力行为,长期吸食可产生强烈的依赖性,一般以粉剂、丸状流于市场之上,其丸剂有“大力丸”之称。一旦吸食毒品,几次上瘾,上瘾之后对健康、人性、亲情都全然不顾,具体有以下几点表现:

    耗尽家财,只为吞云吐雾一瞬间。综合所办案件来看,一克冰毒的成交价格最低三百元,小于该金额的交易克数都不足一克,而这存在于与卖家很熟的情况下,否则,1克冰毒的成交价格一般在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而一克冰毒对于瘾性不大的吸毒者来说能够吸食一次,对于瘾性大的吸食者来说仅够过把瘾,吸毒者上瘾后为了取得短暂的快感会不停地购买、 吸食,在没有稳定的毒品来源下会不惜高额价格托人购买,万贯家财几年就被挥霍一空。 在青州某知名小区,一对年逾七十的退休老夫妻,因儿子沾染毒品而导致的家庭惨状令人叹息,儿子几次入戒毒所出来后仍复吸,无正当职业,每次回家就是向年迈的父母要钱,不给就摔东西,威胁父母,每月回家的那几天便是老人退休工资发放的几天,原本富裕的家庭被挥霍一空,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障。

    以贩养吸,走上犯罪不归路。很多不富裕家庭而染上毒瘾的吸食者,为了能够保障毒品的供给逐渐被贩毒者所利用,甘愿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贩卖毒品者的帮凶,有些甚至因为贩卖毒品的高额利润而成为贩毒者的小头目,将自己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所办理的孙某贩卖毒品案,孙某与贩毒者李某系朋友,在李某的“好意”吸引下,沾染上毒品,长期在李某处吸食毒品,因后期无钱付款购买毒品,便自愿成为李某的小弟,多次帮助其贩卖毒品,最终落网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亲情不再,幼子在家无母归。女性沾染毒品后,对子女的关爱、对家庭的责任逐渐丧失,家庭破裂,子无家归的情形时有发生。所办理的赵某贩卖毒品罪,赵某婚后育有一子,后沾染毒品,屡教不改,前夫与其离婚,后认识吸毒人员张某后携子与其同居,在张某的牵线下认识贩毒人员李某等,逐渐走上贩毒的道路,后张某因吸毒被强制戒毒,赵某落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原本幸福的家庭因赵某的吸毒走向破裂,年仅五岁的儿子自小便缺少了母亲的关爱,儿歌里唱到“ 世上只有妈妈好”,可是“没妈的孩子像棵草”。

    白色恶魔,身体健康不复存在。吸食者吸食毒品后,人体免疫力下降,对生理机能造成破坏,使人反映迟钝,破坏人的生殖系统造成畸胎、死胎、流产。贩毒人员于某, 22 岁,为逃避羁押,三次怀孕并流产,在传唤其到案进行讯问时,其面色苍白,身体虚弱,在其为能逃避羁押而洋洋自得时,案件承办人更多的是惋惜,对自己身体的不爱惜以及毒品的吸食,已经很大程度地摧残了这个花季女孩的身体,或许其未来做母亲的权利也已经被自己透支,在未来其成熟的那天,定会为自己年轻时的荒唐流下悔恨的泪水。

    自制吸壶、打火机、锡纸,这些“溜冰”(吸食者对吸毒的称呼)的标配几乎在每个案件中都有出现,而这些贩毒人员、吸毒人员常租赁宾馆、楼房作为贩毒、吸毒的场所,某个花园可能是毒贩交易的场所,毒品离我们并不远,它的危害不容小觑,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因此,为了自己和家人,提高警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张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