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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公告

  • 日期: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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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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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已裁定受理济南坤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华能气动液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均属二类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选任上述破产案件管理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中济南地区的一、二级管理人,如有意参加选任,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十日下午五时前将竞选破产案件管理人报名表交(寄)至本院技术室(竞选破产案件管理人报名表式样见本院官方微信发布的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公告附件)。一个单位只能参加一家破产企业管理人的选任。本院审查合格后,发送参与竞选破产案件管理人有关事项通知书。参与竞选单位应按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并参加陈述会。本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后,公告选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及备选破产案件管理人。

    二O 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本院技术室  李延义  联系电话:0531-8993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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