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17年2月 21日上午 10时在我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1、债务人为阎中江、刘书福的债权包一宗(本金 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 万元人民币。
2、债务人为于志庆的债权一宗(本金5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3、债务人为翟军英的债权一宗(本金253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4、债务人为李树金的债权一宗(本金119999.98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5、债务人为李光庆的债权一宗(本金28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3万元人民币。
6、债务人为汪明友的债权一宗(本金162033.86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7 、债务人为时波的债权一宗(本金33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8万元人民币。
8、债务人为张圣闯的债权一宗(本金45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9、债务人为张元利的债权一宗(本金34999.99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10、债务人为张治强的债权一宗(本金1.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0.1万元人民币。
11、债务人为马继伟的债权一宗(本金93018.53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12、债务人为袁丽娟的债权一宗(本金72399.05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
13、债务人为赵冀的债权一宗(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7 万元人民币。
14、债务人为刘佐林的债权一宗(本金49852.65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
15、债务人为王永建的债权一宗(本金26707.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5万元人民币。
16、债务人为崔征基的债权一宗(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 万元人民币。
17、债务人为黄宁典的债权一宗(本金958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18、债务人为黄宁典的债权一宗(本金959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19、债务人为任宜庆的债权一宗(本金29877.39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20、债务人为周维义的债权一宗(本金29699.98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5万元人民币。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次竞买人限定:可以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曾经办理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保证金于 2017年 2 月 20 日下午 16 时前汇至拍卖人指定帐户(到账为准),并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不成交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 49 号。
电话:0535-6212177 13562528972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7 年2 月 13 日
1、债务人为阎中江、刘书福的债权包一宗(本金 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 万元人民币。
2、债务人为于志庆的债权一宗(本金5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3、债务人为翟军英的债权一宗(本金253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4、债务人为李树金的债权一宗(本金119999.98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5、债务人为李光庆的债权一宗(本金28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3万元人民币。
6、债务人为汪明友的债权一宗(本金162033.86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7 、债务人为时波的债权一宗(本金33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8万元人民币。
8、债务人为张圣闯的债权一宗(本金45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9、债务人为张元利的债权一宗(本金34999.99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10、债务人为张治强的债权一宗(本金1.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0.1万元人民币。
11、债务人为马继伟的债权一宗(本金93018.53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12、债务人为袁丽娟的债权一宗(本金72399.05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
13、债务人为赵冀的债权一宗(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7 万元人民币。
14、债务人为刘佐林的债权一宗(本金49852.65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
15、债务人为王永建的债权一宗(本金26707.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5万元人民币。
16、债务人为崔征基的债权一宗(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 万元人民币。
17、债务人为黄宁典的债权一宗(本金958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18、债务人为黄宁典的债权一宗(本金959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19、债务人为任宜庆的债权一宗(本金29877.39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20、债务人为周维义的债权一宗(本金29699.98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5万元人民币。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次竞买人限定:可以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曾经办理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保证金于 2017年 2 月 20 日下午 16 时前汇至拍卖人指定帐户(到账为准),并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不成交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 49 号。
电话:0535-6212177 13562528972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7 年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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