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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也能上﹃保险﹄

荣成法院引入保险公司为诉讼保全担保

  • 日期: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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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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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法院新推出的这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让我们经济能力相对较差的当事人也能买得起诉讼保全这把‘保险锁’,这下我的权益就有了更大的保障,真是太好了。”近日,在拿到法院出具的保全裁定后,申请人王某高兴地说。据悉,这是荣成市人民法院首次在诉讼保全过程中采用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王某也成为第一位受益的诉讼当事人。

    今年4月,王某与蔡某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王某将蔡某诉至法院,并申请查封蔡某名下的一辆轿车。该案件诉讼标的额为 10 万元,按照原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规定,申请人应提供同等价值财产做担保,这对于遭受交通事故重创的王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但在法院发放的《申请诉讼保全须知》上,王某看到了希望。根据工作人员解释,王某仅花了 1020元向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后,出示保单便完成了财产保全申请。之后,保险公司会为该保全案件提供全部担保。

    据了解,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当事人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承担担保,导致明明打赢了官司,却由于对方转移了资产,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有鉴于此,为提高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负担,荣成法院今年推出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经过沟通协调,最终与中国平安财险、中国太平财险、中国太平洋财险3家保险公司的威海分公司分别达成对接。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保全时,可以先在上述 3家保险公司内自行选择担保机构,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后,由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交保单保函作为担保依据,承诺在申请人申请查封的财产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保全错误,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张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