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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6042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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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振喜):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戴先德与被执行人泰安市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振喜)追偿权纠纷一案【(2015)肥法执字第1291 号】,需对泰安市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振喜)名下的位于肥城市金牛山大街26号D 幢1-104、D 幢 1-204、D 幢1-1404、D 幢1-3004、D 幢 2-103室房产五处及仓储43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2013013)依法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鉴定机构选择室选择评估机构。

    届时,请本人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0538-3567099

    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技术室

    肥城市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