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5月11日15:30时对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清洋工业园杏园西路2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宗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根据评估报告及委托方提供资料显示,该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609㎡ ,为出让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10日,土地证号:烟国用(2012)第30077号;地上建筑物共8处(均未办理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合计1264.62㎡ 。竞买保证金50万元。
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竞买人应在2016年5月10日11:00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开发区 长 江 路 分 理 处 ,账 号 :15392201040005142),并于拍卖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标的详情请参阅: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6844003 李小姐
山东国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竞买人应在2016年5月10日11:00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开发区 长 江 路 分 理 处 ,账 号 :15392201040005142),并于拍卖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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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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