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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激发检察工作新动力

—宁阳县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纪实

  • 日期: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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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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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宁阳县检察院,现代化的办公方式让人眼前一亮,同步录音录像全方位监督管控办案过程, 4G 通信技术远程即时指挥调度搜查、抓捕、追逃等侦查活动,高清视频远程接访、 提讯… … 近年来,宁阳县检察院持续聚焦检察信息化建设,始终把信息化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充分发挥信息化实战功能,着力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3年时间里,该院投资累计1000余万元,先后统筹建设了情报信息查询中心、侦查指挥中心等,引进了通信、计算机、声像、多媒体等先进信息技术,全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为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新动力。

    网上办案  全面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近日,宁阳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苏康在利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巡查案件时发现,公诉科办理的王某心等人寻衅滋事案,王某心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而被告人裁判情况案卡中缓刑时间错填为“10年”,他当即记入巡查日志并通知办案人员改正,避免了错误的发生。

    据苏康介绍,在网上对案件进行巡查是每天必做的项目,内容以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办案结点是否完整等为主,如果发现问题,会记录巡查日志,并及时同时通知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进行整改。“2015年以来,通过实施网上巡查,我们共发现和纠正案卡填录不规范、文书错误等瑕疵160余次。”

    据了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宁阳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深度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各项功能,办理各类案件1200 余起。该院还设计制作了对自侦、侦监、公诉案件的办案流程监控表,使每一件自侦案件从立案时的罪名、数额到结案时的罪名、数额变化情况能够一目了然,对每一名侦监、公诉办案人员所办案件的数量、办案时限、诉讼监督等情况实现动态监控。

    信息化技术  为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宁阳县检察院坚持应用至上原则,强化实战应用功能,着力放大信息化“倍增效应”。依托新建成的侦查指挥中心,开发建设了讯问指挥、远程可视指挥、法庭庭审调度、情报信息查询、案件数据分析、同步录音录像审查、检察室业务联动等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办案指挥前移、调度及时、掌控有力。

    据该院信息科科长许波介绍,该院开发的讯问指挥系统,可远程指挥讯问人员,适时调整讯问策略、优化讯问技巧、提高讯问效率,及时指导完善侦查思路、制定侦查方案。同时可有效监控讯问现场,及时提醒纠正讯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目前讯问指挥办案率已达100% 。远程可视指挥系统,利用移动4G 通信技术,把各种现场画面实时传输到指挥中心,即时指挥调度搜查、抓捕、追逃等侦查活动,实现指挥员远程实景监控指挥。

    “2015年 6月份,我院还建成了能够满足检委会会议、案件评查、小型视频会议于一体的多功能会议室,通过虚拟化技术将一台服务器虚拟为20台计算机,实现信息共享、独立应用。”许波介绍说。

    信息互联互通  协同配合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信息超市”系统是宁阳县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实战应用的一大亮点。该系统由检察院与公安、民政、农业、林业、国土、 工商等多部门联动,建立起政策信息、执法信息、惠农资金信息、电子台账等数据库,汇集涉农、低保、社区矫正、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数据130余万条。

    “信息超市”功能强大,轻点鼠标各类信息便一目了然。据统计,仅2015 年宁阳县检察院利用“信息超市”协助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信息查询58次,立案侦查贪污犯罪6件12人、滥用职权1件2人、玩忽职守2件2人。

    通过信息化技术,宁阳县检察院还实现了侦查指挥中心与县法院审判庭的互联互通,可远程观摩听庭和指挥庭审。公诉部门通过庭审观摩,对检察院所承办的重大的、疑难的、有影响的案件,进行现场观摩。尤其是对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公诉部门邀请侦查人员观摩庭审,现场会商案件。对辩护人、被告人提供的证据、当庭辩解,及时调整庭审讯问,举证、质证等策略,并通过单兵设备将指令及时传送给公诉人,提高了公诉人现场的应对能力,同时,通过庭审观摩,及时分析总结案件查办得失,有效提升了办案水平。

    沈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