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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 日期:201411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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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亮亮、范桂华: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德州鑫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关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 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员回执、授权委托书、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回执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如不提交选定仲裁员回执,则于答辩期满次日由本会主任指定吕昭宏为本案独任仲裁员审理本案。请于组庭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组庭后第8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 B 区5层5号会议室,逾期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德州仲裁委员会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