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林 娟 ( 身 份 证 号 码 :370629198005170929):
申请人常艳芳与被申请人山东兴和进出口有限公司、陈兴旺、山东慎宝陶瓷礼品有限公司、山东兴元服饰帽业有限公司、孙淑梅、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孙林娟、于宏昌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于二0一四年十月九日依法予以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被申请人孙林娟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2014)济仲裁字第1152号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申请书副本,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
申请人常艳芳与被申请人山东兴和进出口有限公司、陈兴旺、山东慎宝陶瓷礼品有限公司、山东兴元服饰帽业有限公司、孙淑梅、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孙林娟、于宏昌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于二0一四年十月九日依法予以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被申请人孙林娟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2014)济仲裁字第1152号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申请书副本,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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