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要闻 第1版

省级纪委大幅增设纪检监察室

突出监督执纪问责

  • 日期:2014070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日发布消息称,在保证内设机构总数、行政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这三个总数“三不增”的情况下,各省(区、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职责也更加突出监督执纪问责。

    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日前均获中央纪委批复。方案最大的共同点是增设纪检监察室。此轮内设机构调整到位后,全国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总数将达到231个,新增61个,增幅达36% ;绝大多数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增至 7至 8个,其中河南省纪委最多,将达到11个。

    此次省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要求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的单位和地区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突出监督检查党纪政纪执行情况;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行政失职渎职案件处理问责。更加显著的特点就是,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