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新闻 第1版

枣庄中院

每季度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

  • 日期:2013011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本报讯 1月7日下午,参加枣庄市“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陆续收到了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制作的《枣庄审判专刊》。近年来,枣庄中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通过到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寄送《枣庄审判专刊》,邀请旁听庭审等方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赢得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法院工作报告连续多年高票通过。

    去年年初,枣庄中院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门印发了《枣庄审判专刊》,每年两期,向驻枣庄的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发放。同时,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寄送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邀请旁听庭审,发放征求意见函,做到了每季度都能与全市所有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沟通联络一次。

    枣庄中院还建立了中层干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制度,向中层以上干部发放了人大代表联络手册,每名党组成员和中层主要负责同志都固定联系5-10 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职能分工,确定承办单位,要求承办部门在一个月内限时办结,并书面回复人大代表,不能办结的,书面说明原因。周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