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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实打实整改真对真

德州人大与法院良性互动释放﹃正能量﹄

  • 日期: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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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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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去年以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理有据建实言,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亦虚心接受,动员全市法院真整实改,双方的良性互动推动全市商事审判工作不断释放“正能量”、跃上新台阶。

    “法院应该通过以案释法、公开办案,告诉人们应该怎么安全交易。”“不能单纯以调解率和判决率论英雄,而要建立科学、统一的审判质量管理和效率评估体系,适度分离审判程序和调解程序,杜绝‘以调代判’或‘重判轻调’行为,努力在科学尺度下、合理区间内达到调解均衡。”在2012 年年初召开的一次德州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人大委员们在审议德州中院商事审判工作报告时纷纷在发言中建言献策,言辞激烈的“人大委员之声”使德州中院认识到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下决心逐条研究、积极整改:

    首先多措并举抓管理,通过制定有关文件、下发座谈会纪要、编辑商事审判指导、实行案例指导和类案协调、定期分析讲评改判发回案件等措施,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理顺上下级业务管理与指导关系,充分发挥审级监督制度的作用,强化二审程序改错纠偏职能;探索推行发还重审案件异议机制,扭转法院发回重审随意化的倾向。

    扎紧结案“出口”。通过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院长、庭长、审委会对重大案件监督指导和把关制度;出台《规范案件结案管理规定》,明确并细化了结案方式、期限、管理流程,有效遏制了隐形超审限问题的发生。

    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切实处理好判决与调解的关系。全市法院统一修改完善了审判业务考核办法中涉及商事审判调解的部分,不再硬性划定调解率等指标,积极探索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新路径。

    大力推进机制创新。简化庭审笔录、裁判文书、当事人证据交换手续和当即开庭、审判、送达的“三简化、三当庭”速裁机制在该市法院已经新鲜出炉,全市两级法院与行业协会的联动调解机制陆续建立,法院内设部门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与联动部门之间的“三位一体”立审执信息共享系统顺利启用,促使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单位以及中介机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有效地提升了审判与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2 年德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理一审商事案件10592件,结案标的额11.81亿元,均比去年大幅度上升,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支持、引导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市场活动,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发展消除了大量梗阻。郑春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