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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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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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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初,淄博中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创建“公信法院”。特别是去年以来,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全市法院开展“发挥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干警’活动”三大板块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取得积极成效。在2010 年度省高院的考核中,淄博中院总体考核名次位居全省第二名,继续保持了全省法院工作一流位次,淄川区法院还被最高人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营造干事创业

    “法院队伍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把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考虑,把加强党的建设与加强法院建设结合起来,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责任。”春节刚过,淄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亚宁便为全体党员干警上了一堂《充分发挥党员干警模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的专题党课。要求全体党员干警要在“讲党性、讲品行、讲奉献、创一流”,“高快好省办案,争当工作标兵”,“善学习、会学习、勤学习”等九个方面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

    在审判实践中,淄博中院坚持把最难办的案件、最难做的工作、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办案能手、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宋欣欣曾审理过一起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退休时要求退股的案件。原告张某 1997年调入某公司后交纳了部分现金,公司为其出具了一份“股金收款单”。 2005年,原告退休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退还“股款”。“当时庭长把这起案件交给我来承办,我也感到很为难,该案影响较大,数百名在职、退休的职工高度关注,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但后来我想作为一名党员,就应该肩负起更大的责任。”最终,在宋欣欣的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审结。如今,“办案能手可以不是党员,但党员必须是办案能手”的观念已经

    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确保“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彰显司法公信的关键所在。淄博中院突出抓好“经常性督导督察、常态性学习教育、内外监督”三个环节。制定出台了《审务政务督察纠察制度》,重点围绕“五个严禁”、审判作风、遵守禁酒规定等十个方面的情况由中院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定期进行工作督

    察,根据人民来信来访情况,深入工作一线进行“突击督察督导”,并实行了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实行公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该院通过推行立案、 庭审、 执行、 听证、 文书、 审务等公开,实行“ 阳光司法”,使法官在公开中接受监督、公正裁判。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 18 名特邀监督员,定期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向当事人发放《司法评议监督卡》,让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作风进行评价,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举报。今年以来,该院共向当事人、律师等发放司法评议监督卡240份,到企业、村居走访座谈11

    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求人民法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而抓好学习则是实现能力素质提升的基本途径。为此,淄博中院在“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干警”板块建设中,突出加强岗位实践练兵。从刑事、民事、行政等部门挑选部分典型案件,在全市法院开展巡回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提升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积极开展“业务带头人”、“办案

    能手”、“调解能手”评比和“三零”竞赛、书记员岗位技能比赛等活动,开设法官讲坛,开展裁判文书网上评比、点评,在实

    同时,该院还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将提升法官人格魅力确定为2011年创建“公信法院”的重要内容。制度出台了《关于提升法官人格魅力的实施意见》,依托法官素质提升、法官人格魅力展示、法官制度监控和法官人格魅力评价“四个平台”,不断提升法官的人格魅力,最终实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裁判过程满意、

    随着强化“三大板块”建设各项举措和载体的深入实施,淄博中院抓党建的成效正逐步转化为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为民、文明、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