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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市区停车将分区域收费

  • 日期:20100817
  • 作者:记者 张涛 周广聪)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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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6日讯 (记者张涛  周广聪)16日上午,临沂市物价局召开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听证会。在会上,临沂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制定《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简称《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收费管理办法》有关内容,临沂市将在空间上和停车场类别上,实行分区域、分类别、分等级差别收费。

    据悉,随着临沂市机动车保有量和交通流量急剧增加,现有的城市停车服务设施已不能适应当前交通形势,市区停车难问题亟需规范解决。

    今年6月,为了贯彻落实《 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解决市区机动车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实现市区机动车停放“有偿有序”,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向临沂市物价局提请制定《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的申请,临沂市物价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形式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在审批程序上,实行政府定价收费管理的,经营者应当先经政府停车场主管部门同意,再向物价部门申请收费登记,办理《临沂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证》。

    市区停车在空间上和停车场类别上,实行分区域、分类别、分等级差别收费。整个城区划分为三类区域,兰山区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区域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市内”原则执行不同收费标准。在计费方式上,根据不同需要采用计时收费、计次收费、按天收费、按月计费等多种形式。

    机动车停放收费实行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内容,停放服务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