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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变保障房”未必是坏事

  • 日期:20100405
  • 作者:梅 广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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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应该是,究竟最终入住的是哪些人,而不是抱以傲慢和偏见,将保障房与贫民窟画上等号,以为黄金地段就不能有穷人的住房。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近日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将把保障性住房建在深圳地段最好的香蜜湖片区。《深圳市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预安排计划表》,则安排9亿元购置保障性住房,其中包括正在热销的均价3.5万元/平方米的豪宅“首地荣御”。(据4月4日《广州日报》)

    深圳市将“首地荣御”列入保障性住房购置范围,这应该是件好事情,为何会在人大代表中引起争议?原因无外乎,在一些人看来,像“首地荣御”这样地理位置优越、售价达到每平米3.5万元的“豪宅”,理所当然地是富人享有的专利,而为城市住房困难户提供的保障房,就应该远离城市核心生活区,这样才能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事实上,上述这样的观点,又何止是出现在会议的争论中?其实早就被落实到行动上了。君不见,尽管现在的一些城市都在强调要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并且也有所行动,但政府部门首先要考虑土地财政的收益,开发商更是要精心算计投资成本,二者不谋而合,致使保障房大都建在地段偏僻、地价低廉、环境荒芜的远城区,公共服务不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这种房子对住房保障对象来说,俨然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保障房被弃购现象,就足以说明问题。

    住房保障制度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帮助城市贫困人口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是政府改善民生、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的一项重大举措,其制度设计的良好初衷是毋庸置疑的。问题在于,一个好的制度能否收到好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施细节。如果住房困难户好不容易盼来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房,到头来却发现自己虽然有了相对便宜一点的住房,却又面临着出行难、购物难、上学难、就医难、上班难等一大堆新的难题,生活质量不升反降,那么,住房保障制度所要体现的改善民生之功能,也就荡然无存了。

    给予所有人同等的机会,平等地享受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公民的权利。因而,在豪宅变保障房这件事情上,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应该是,究竟最终入住的是哪些人,这里面会不会出现诸如“开着奔驰住经适房”之类的猫腻,而不是抱以傲慢和偏见,将保障房与贫民窟画上等号,以为黄金地段就不能有穷人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