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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 出手伤人

  • 日期:20091127
  • 作者:通讯员 沈婷 岩峰 记者 吴慧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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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沈婷  岩峰

    □记  者  吴慧

    本报11月26日讯 两名农民欲以自己“规定”的低价格购买他人银杏树遭到拒绝后,竟动手伤人。日前,郯城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对两人进行判处。

    郯城县孙某和于某是同一个村的农民,从事苗木贩运生意。今年5月12日,孟某到苗木市场准备以50000元价格出售其所有的6棵银杏树,孙某和于某欲以38000元价格购买,由于还价悬殊太大,孟某不同意出售。于是孙某威胁孟某必须将树卖给他。

    乘孟某在路边饭店吃饭之机, 于某用自喷漆将孟某的6棵银杏树喷上红色的“AA”标志,并对出来质问的孟某进行殴打。后经鉴定,孟某的损伤为轻微伤,涉案的银杏树价值6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和于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他人商品,情节严重,构成强迫交易罪,孙某认罪态度较好,判处买树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于某2006年曾因盗窃获刑,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各处罚金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