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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杂文精选—狼吞虎咽英雄相
日期:20081107   作者:   来源:本报讯
 
    吃是人类最低级、最重要的本能之一。为了吃,人们才辛勤劳动,努力工作;也是为了吃,奴隶才甘于忍受皮鞭和枷锁。在为了延续生命这个低级层次上,吃与潇洒是没有什么联系的。要想吃得潇洒,前提是肚子基本上不饿——英雄除外。现代的人们,尤其是发达社会里比较富裕的人们,他们的吃,往往不是因为肚子饿,而是因为习惯和交往的需要,醉翁之意不在酒,吃饭之意不在饭。所以他们或是她们的吃,都带上了浓厚的表演色彩和商业色彩。

    有两种潇洒的吃,一曰武吃;一曰文吃。武吃武潇洒;文吃文潇洒。

    先说武吃。西汉人司马迁先生在他的名著《史记》中写着:项羽设下鸿门宴,想借机杀了刘邦。正在危急之时,樊哙带剑拥盾闯入军门。一进大帐即瞪眼逼视项羽,“头发上指,目眦尽裂”,项羽按着剑跪直了身子惊问:你是干什么的?张良说:他是沛公的参乘樊哙。项羽说:壮士!赐之卮酒!项羽的手下人搬给樊哙一大斗酒,想借机整治他。樊哙弯腰谢罢项羽,只手接过斗酒,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就喝了下去。项羽说赐给他猪腿!手下的人故意找了条半生不熟的猪腿搬到他的面前。樊哙把手中的盾扣在地上,接过猪腿放在盾上,拔剑砍着猪肉,一阵狼吞虎咽,将偌大一条猪腿吃得只剩下骨头。樊哙看起来是在吃肉,实则是借吃示威。刘邦能从鸿门宴上逃脱了性命,与樊哙这顿大吃不无关系。

    《水浒传》中的好汉武松,在上景阳冈打虎之前,吃了四斤牛肉,喝了十五碗“透瓶香”,如果没有这一顿大吃大喝,只怕他要被老虎吃掉。武松同一阵营的弟兄,如鲁智深、李逵等人,也都是武吃的模范。鲁智深大闹山门,一个人吃了半条狗。李逵更野,一次烧吃了假李逵两条腿。 他们吃相凶恶,豺狼饕餮,不讲文明,不讲礼貌,动不动还要掀桌子打人。但为什么我们不厌恶他们反而欣赏他们呢?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是英雄。胡吃海塞是他们英雄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这一部分,英雄就不是英雄。常人贪吃是下贱,英雄贪吃是潇洒。

    再说文吃。文吃的行为一般发生在大家小姐身上。如《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每顿饭吃一条蟹子腿,再多吃一根豆芽菜就说吃撑了。当然林黛玉是小说中人物,不是真人实事,但我们相信生活中确有林黛玉式的娇小姐。再比如中国有一个有名的作家,自言每天吃几粒松子,喝几口泉水,像小鸟一样生活。林黛玉是女性文吃的代表;这作家是男性文吃的代表。公子王孙这种吃法是潇洒;暴发户或破落户子弟这种吃法就是做作。

    还有一种半文半武的潇洒吃法。譬如晋朝的大书法家王羲之,他的兄弟们为了能被当朝宰相选中作女婿,都打扮得衣冠楚楚,有的看书,有的写字,惟有他躺在东边的床上吃烙饼。宰相慧眼识英杰,一眼就把他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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