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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签下遗体捐献协议,本报曾进行报道

五莲77岁特困老人去世捐献遗体

2021-02-23 作者: 农村大众报记者 李伟  通讯员 李维江 李绪业 来源: 农村大众报
  “老贾真不赖,把自己也‘捐’出去了。”
  贾昌忠捐献遗体的事,在村里引起热议。
  1月19日,五莲县叩官镇辛庄村特困户贾昌忠,走完77年的人生旅程,静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按照老人生前遗愿,在五莲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老人亲友的见证下,遗体被济南力明科技学院接收,眼角膜被山东眼科医院接收,用于救治病患、医疗教学。
  农村人一直有入土为安的传统。一位建档立卡贫困老人,为何有自愿捐献遗体的惊人之举呢?
7年前主动签下
捐献遗体协议

  1月27日下午,在贾昌忠亲友带领下,记者走进老人生前居住的院子。小院干净整洁。入冬前,村委会送给他的8袋取暖煤,还剩6袋,被整齐地码在门楼底下。
  穿过小院,走进堂屋,里面布置简单,北墙贴着扶贫明白纸、社保政策明白纸、帮扶联系卡等资料。在另一面墙上,有老人生前用毛笔写的一行字:“贾昌忠,坚强,发挥自己的决心和意志。”
  辛庄村党支部书记石祥文介绍,老人签订遗体捐献协议,是在2014年10月23日。当年10月,贾昌忠主动联系叩官镇民政所,申请成为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
  “我们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于是就联系了县红十字会。很快,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贾昌忠填写了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叩官镇原民政所所长刘剑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
  73岁的辛庄村村民贾昌玉,和贾昌忠相熟。“前几年,有一回聚在一起拉呱,昌忠大哥就说,从电视上看到,五莲有个叫冯桂梅的残疾人,去世后把遗体捐给国家,用角膜、肝脏等器官,救了好几个人。现在政府给咱办了低保,吃穿不愁,去世后我也想把遗体捐出去,为社会做点贡献。”贾昌玉说(2011年2月18日,五莲县洪凝街道冯家坪村33岁的残疾人冯桂梅因病去世,按照她生前签订的遗体和器官捐献协议,她的器官挽救了3人的生命,让两位盲人重见光明)。
  当时,贾昌玉并没有把贾昌忠的话放在心上,“没想到老哥很快就签字了。”
  2015年1月26日,农村大众报曾以《五莲七旬五保老人自愿捐献遗体回报社会》为题,专门报道过贾昌忠自愿签订遗体捐赠协议的事迹。
去年收入17715元
一直感恩帮扶政策

  “‘闯关东’回来后,村里帮着落实户口,办低保,过上了安稳日子。捐献遗体,就当为社会做点事儿,为他人造点福。”每当村民问起老贾签订遗体捐赠协议后不后悔,他总是这样说。
  贾昌忠是村里同龄人中识字较多的,在20世纪60年代前期,曾担任过大队团支部书记。1969年,贾昌忠和母亲、哥哥搬到了黑龙江。1987年,他回到辛庄村。由于家庭困难,老贾一直没结婚。
  回村后,老贾利用在东北学到的手艺,干起了修补铁壶、锔盆锔碗的手艺。随着年龄增大,贾昌忠逐渐失去了劳动能力。2013年,村里准备给他办理低保。
  “从东北回来后,老人的户口一直留在那边。为了办低保,村里费了很大劲,才把他户口迁回来。”石祥文说。有了低保,贾昌忠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2014年,贾昌忠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更多的帮扶政策。2016年,五莲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古锡光成为贾昌忠的包联责任人。他每个月至少来看望一次老人,跟老人拉家常,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
  最近几年,贾昌忠的收入逐年增长。2020年全年,他享受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特困供养补贴、养老金等共计17715元。
  2018年,按照相关政策,贾昌忠转为特困供应人员。“曾经动员过老人到镇上的敬老院,但是老人脾气犟,不愿意麻烦人,愿意住在家里。”叩官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冯婵娟说。
  “老人天天看新闻,心态比较乐观,容易交流。在帮扶过程中,老人从没提过过分要求。”古锡光谈到4年多的帮扶感受时说。    2017年冬天,老贾不幸罹患食道癌,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在村里的帮助下,老人在五莲县人民医院动了手术,花费3万元,通过合作医疗、特惠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共报销了2.4万元。
  7年前,贾昌忠签订遗体捐献协议时,很多村民不理解。
  近几年,五莲县持续推进移风易俗,辛庄村的丧葬习俗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今,遗体捐献完成,村民除了佩服贾昌忠的大爱,也理解了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