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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存较大制度漏洞

危险驾驶、火灾等也正在威胁农业农村安全

2020-10-19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报
  29人遇难、28人受伤——8月29日,山西省襄汾县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让原本一场贺寿喜宴变成悲剧。坍塌的房屋,不仅将农村自建房安全问题搬上台面,也敲响了农业农村安全的警钟。
  交通事故、火灾、农机事故、自建房坍塌、渔业船舶事故、农药中毒……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隐含其中的安全隐患不断暴露,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农业农村安全的实际状况,或许比预计更为严峻。”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理论与法规标准研究所工程师李一奇说。
  由于统计口径不完善,目前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只统计相关企业情况,对于在农村开展生产经营的个人、家庭、集体生产情况,以及发生在农村范围内的其他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都没有明确统计。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理论与法规标准研究所所长曾明荣研究发现,从世界范围看,综合考虑伤亡事故和职业健康情况,农业已成3个最危险的产业之一。
  “8·29”重大坍塌事故背后,就存在一些尚未被发现、潜藏安全隐患的农村住房。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的数据显示,事故发生后,山西省立即启动了针对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短短半个月已排查出7004处问题建筑。
  近年来,部分农村自建房从传统单层农房转向现代多层楼房,并改成民宿、宾馆和饭店,用作经营性用房。一旦发生危险,影响范围有可能扩大。然而,针对农村自建房的安全监管存在较大制度漏洞。
  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俊告诉记者,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农民自建两层及两层以下住宅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规范其建设行为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亟待修订,包括山西在内多个省份依据该条例制定的实施办法已被废止。专家分析,农村自建房遭遇的制度缺失,是当前农业农村安全现状的一个缩影。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罗德胤说,我国农房数量众多。“农房建设高峰期在2000年左右,经过10到20年的使用,现在到了问题集中爆发的时候。”
  同样处于爆发期的,还有农村道路发生的危险驾驶案件。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发生在村道上的危险驾驶案件越来越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以“危险驾驶、农村”为关键词,检索到7447份基层法院一审判决书,从2013年的136份快速增加至2019年的1464份。
  此外,农村火灾一度占全国火灾总数的近1/3,农村、山区公路仍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多发地,农机事故、渔业船舶事故、农药中毒等事故时有发生,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严峻。
  加强农业农村安全防范、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对于提升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至关重要。受访专家建议,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统筹好农业农村发展与安全,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监管,建立与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
   (据《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