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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达到修复目标就急于开发利用

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曝出不少“土”问题

2020-10-19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报
  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执法检查发现了哪些“土”问题?下一步如何防治土壤污染,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未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解析。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
促进“吃得放心”

  土壤健康状况直接关系着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我国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四年负增长,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
  但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利用措施尚未全面实施,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监管不严,个别地方禁止生产区域仍然种植农作物。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说,总体看,我国污染耕地占比较低,污染程度以轻中度为主,受到污染的耕地当中,绝大多数可以通过农艺调控等措施实现安全利用。从空间分布看,污染较重区域主要集中在西南、华南的少部分地区,呈现局部相对集中、其他地区零星分布的特点。
  他介绍,相关部门推进污染耕地分类利用治理——没有受到污染的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落实具体措施提升耕地质量;污染程度较轻的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和土壤调理的方式,确保产出来的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可以放心食用;污染程度较重的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可以改种桑麻或者退耕还林还草。
  目前已有24个省份完成了类别划分任务,预计年底前各地区能够全面完成。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促进“住得安心”

  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是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执法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在建设用地地块没有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要求时,就急于开发利用。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说,自然资源部配合生态环境部初步制定了污染地块名录。法律明确纳入名录的污染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开工建设。同时,要求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当中要落实土壤污染的防控要求。
  他指出,目前在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底数、监测、名录更新及时程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陆昊表示,要落实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把调查结果及时、完整更新,要做到应进名录的都进名录。同时,要用好已有的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企业及其尾矿库污染情况调查等成果。
  他说,要把现在疑似的污染地块和最后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矢量坐标叠加到“一张图”上,为今后的审批工作服务。此外,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并结合用途管制流程,在规划、用地审批、转用、土地供应等各个环节把名录要求落细落实。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