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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单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落户青州

农村土地使用权变身金融资产进入市场,农民成“股东”见习记者祝超群本报通讯员王新杰潘伟

2013-12-23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
  12月13日,青州市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推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10年,一期将流转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的1850亩土地,这是山东省首单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
不改变农业用途,
赋予土地金融属性

  土地流转信托是指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以及坚持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不变的前提下,农村土地承包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机构)的信任,将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信托给受托人,由其利用专业规划经营管理或使用,土地收益归受益人所有的一种土地流转创新方式。
  “它主要改变了土地运作模式,由原来自发的、带有地方行政姻合的模式转变为金融模式。”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蒲坚介绍,土地流转信托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还赋予了土地金融属性。
解决发展中的融资难
风险由受托方承担

  “这种模式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解决了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青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吴国兴说。据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合作社理事长孙国贞介绍,合作社流转的土地主要搞大棚蔬菜种植,前期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大量资金基本靠贷款,但以前土地经营权在银行不能担保、抵押,贷款也不容易。“建一个棚要10多万元,虽然也得到政府帮助,但是后续发展资金还是跟不上。”据了解,中信信托在合作的前两年将不对合作社收取任何投资回报。
  “原来风险自己担,赚了钱给社员,赔了合作社顶着。”孙国贞说,合作社一直期待能减小或转移风险,这次与中信信托合作,自然灾害以及市场化运作的风险将由受托方中信信托承担,农民不再需要承担太多风险。
农民实惠多
“地租”将提前兑现

  伴随着经营问题地解决,土地流转信托化带给农民的实惠也渐渐浮出水面。“现在合作社里每股(一亩一股)每年享受926斤小麦的固定收入(按每年6月20日的小麦市场价格兑付现金),年底时,合作社按比例提取总收益10%的公积金、5%的公益金后,再根据股份将剩余的85%进行二次分红,”孙国贞高兴地说,“合作社今年分红达到1500元/股,明年预计将会上升到1800元/股。”
  土地流转信托化的好处是全方位的,其中带给土地深刻变化的金融服务是重头戏。“化肥、农药的购买现金会直接给农资企业,减少中间环节和消耗;另外中信方面还会提前把几年的‘地租’一块给老百姓,让老百姓手里有钱搞发展。”吴国兴说,金融服务主要针对土地经营者,包括直接的基础建设投资和贷款利息方面的优惠。
  据了解,中信信托准备将信托流转土地项目打造为现代农业种植基地,选取了青州市南小王融和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作为该项目的服务商。“联合社由农机、技术、土地、蔬菜等5家专业合作社组成,我们是其中一家,”孙国贞说,“明年我们就要建物联网了,建好后将大大提高劳动效率。”
  “如果能够在青州试验成功,希望能在山东加以推广。”蒲坚称,中信信托首期与青州签约1850亩,预期总规模将达到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