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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居保”统一还要提保障水平

  • 日期:20140210
  • 作者:记者 牛其昌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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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记者 牛其昌 济南报道

    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人口老龄化逐步加速的背景下,此次从制度上统一非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有助于推进养老制度走向城乡统一,为将来建立统一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下基础,同时也释放出中央消除城乡差别、推动城镇化发展的积极信号。

    “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重要的是明确了未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在‘职工+居民’的框架下,围绕面向职工和面向居民的两大养老保险进行覆盖。”9日,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褚福灵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 时表示,此举是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养老保险整合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城乡居民统筹设计,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规模效应。

    褚福灵表示,与面向单位劳动者(职工)相对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两个制度都是面向居民的,基本都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模式,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制度框架虽略有差别,但基本一致。

    据介绍,相对于“新农保”来说,国内“城居保”规模并不大。此外,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份先行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褚福灵认为,相对于涉及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等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统筹改革,实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难度并不大。

    山东省农业专家顾问团农村经济分团团长、山东农学会副会长、导报特约评论员高焕喜表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的不仅是“统一”的问题,还涉及到“提质”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应适时、适当提高缴费水平,有条件的村集体要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只有达到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基本的保障作用。     褚福灵对此表示认同,“此次中央提出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基本’二字是一个新提法,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当达到一定保障水平,起到基本保障作用。若想达到一定保障水平,必然要达到一定的缴费水平,因而随着收入提高,未来的缴费水平将逐步适度提高。”高焕喜表示,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未来应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和待遇上多做文章。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尝试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联动,用农民资本性收入弥补养老保险待遇不高的不足。例如,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部分收益,可作为对未来提高农民养老金的一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