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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或将向企业“靠拢”

统一养老制度是惟一出路

  • 日期:20131011
  • 作者:记者 曹凤芹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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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记者 曹凤芹 济南报道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双轨制”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日有消息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将实行单位与个人缴费、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期长短挂钩;实行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传统的退休制度必须走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且真正采取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筹资机制、统账模式和待遇计发办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10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双轨制”,其实是两大群体养老保险改革不同步的结果。“解决办法只有一个,这就是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似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现缴费义务平等、制度结构相同、待遇计发办法一致。”

    目前我国实行的“退休金双轨制”,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个人无须缴纳社保,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整个工龄以总工资的20%比例缴纳。

    郑功成认为,在推进改革时,把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都纳入统一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比把事业单位分割出来要合理,“因为他们都受雇于国家,其工薪都源自财政供款。”

  郑功成表示,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让公职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承担起为自己养老缴费的义务,同时建立统账结合的财务机制,并采取职工养老金待遇计发方式来调整待遇,在尽快实现年轻一代权利义务公平的同时缩小老一代人的待遇差距。实际上,早在200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展开改革试点。但是,5年时间过去了,五省市改革试点进展不畅,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其根本原因是事业单位参加改革的意愿低下,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导报记者表示。“五省市试点受阻是正常的。”郑秉文说,因为事业单位一旦参加改革,待遇水平就会降低将近一半,且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激励性很差、便携性不好、正常待遇调整机制没有建立起来,透明性很差等,所有这些,都是改革受阻的根本原因。郑秉文表示,要打消这些改革顾虑,就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要为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这是保证事业单位改革之后待遇水平不降的主要办法;另一方面,要加紧改革步伐,积极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