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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第一案”终审判决引争议

谁动了谁的“奶酪”?

  • 日期: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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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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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交易系统存在漏洞,投资者所做交易合法否?日前,山东省高院对被称为“黄金第一案”(本报2012年6月27日F版曾予报道)的案件作出支持银行的终审判决,引发社会争议。

    在某财经网站举行的投票调查中,超过90%的网友认为“银行系统出现漏洞,银行自行负全责”,而仅有不到5%的被调查者认为“故意利用漏洞重复操作,定当没收”。

    “银行交易系统并不存在什么漏洞。”被告代理律师孙奇伦表示,当事人利用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设定的价格是可以上下浮动20%,提交的价格也在设定的交易区间内。

    “即使银行交易系统出现漏洞,银行也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分析人士认为。

    由于对判决结果不满,目前孙奇伦已受托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再审,“应该在2个月、最长3个月后就会有初步的结果。”

    银行交易系统的漏洞是否需要投资者来承担责任?一边是弱势的个人投资者,一边则是具有强势话语权的经营者,到底谁动了谁的奶酪?

    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投资者的获利被认定“不当得利”或许“问题不大”,但机构利用垄断地位对投资者的强势甚至违规显露无遗。长期研究电子商务法律的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表示,银行要求撤销交易,事实上,电子交易本身难以撤销。

    “随着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格式电子商务合同应用会越来越多,比如电子证券、期货交易、自动售货机、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都是格式电子商事合同的应用。”刘春泉认为,这些合同由一方拟定,一旦发生错误或者犯罪,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但对此类合同的撤销应相当慎重。

    银行“自作主张”划走投资者账户资金也备受诟病。“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银行不能擅自划走投资者账户资金,只能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旭表示。

    “本案中,投资者和银行方面都存在过错。”宋旭说,投资者以明显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出价和国有银行进行纸黄金交易,虽然表面上通过了银行交易系统审查,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但实质上造成了国有资产损失,损害了公共利益。同时由于银行自身交易系统漏洞,导致了损失,银行方面相关负责人及交易系统研发人员也应依法问责。

    业内人士表示,“黄金第一案”的争议凸显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黄金投资市场法律法规的滞后以及监管的缺位。国内亟须完善黄金贵金属市场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