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

2023-01-05 作者: 段婷婷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段婷婷 报道
  本报济南讯 2022年12月27日,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济南海关联合印发关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在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和联动创新区德州乐陵市,以自贸制度创新赋能+联动创新区辐射带动方式实现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推动山东调味品产业集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自贸济南特色和辐射省会经济圈发展的新模式。
  试点改革前,由于姜黄、小茴香、肉豆蔻等药食同源商品既属于药品也属于食品,进口时只能作为药材用途报关通关。食品生产企业无法作为食品生产原料进口该类产品,仅能在市场以较高价格采购药食同源商品原材料,企业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增加。
  试点改革后,通过建立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协作机制,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允许试点企业凭“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进口提单、装箱单等材料,向属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且对经核验后无需查验布控的商品当天通关放行。被随机抽检到涉及需查验布控的商品,优先查验完成并通关放行,大大缩短了进口环节时间,平均降低企业采购成本18%以上。
  下一步,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将进一步联动“中国调料第一城”乐陵市,充分发挥制度型开放优势,联合培育药食同源产业集群。
  □记者 段婷婷 报道
  本报济南讯 2022年12月27日,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济南海关联合印发关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在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和联动创新区德州乐陵市,以自贸制度创新赋能+联动创新区辐射带动方式实现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推动山东调味品产业集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自贸济南特色和辐射省会经济圈发展的新模式。
  试点改革前,由于姜黄、小茴香、肉豆蔻等药食同源商品既属于药品也属于食品,进口时只能作为药材用途报关通关。食品生产企业无法作为食品生产原料进口该类产品,仅能在市场以较高价格采购药食同源商品原材料,企业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增加。
  试点改革后,通过建立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协作机制,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允许试点企业凭“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进口提单、装箱单等材料,向属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且对经核验后无需查验布控的商品当天通关放行。被随机抽检到涉及需查验布控的商品,优先查验完成并通关放行,大大缩短了进口环节时间,平均降低企业采购成本18%以上。
  下一步,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将进一步联动“中国调料第一城”乐陵市,充分发挥制度型开放优势,联合培育药食同源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