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开放有了“山东解法”

2022-03-26 作者: 代玲玲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兰慧 代玲玲 报道 
  本报济南3月25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我省首部省级层面关于公共数据开放的政府规章,《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通览《办法》全文,23条内容明确了公共数据的范围,并在全流程规范公共数据开放、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促进措施、公共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
  《办法》立足规范公共数据开放的全流程,从公共数据如何开放的角度,对开放原则、开放流程、优先开放范围、开放分类、清单编制、开放方式、跟踪监测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明确了各级政府、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冀翠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对公共数据开放的管理机制、重点和优先范围、各方权责等作出制度安排,不仅为山东公共数据开放提供了清晰思路和发展预期,也将为我国公共数据理论研究提供鲜活案例和观察视角,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公共数据的社会化利用,创新更多公共数据的应用场景,助力数字强省建设。
  □记者 刘兰慧 代玲玲 报道 
  本报济南3月25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我省首部省级层面关于公共数据开放的政府规章,《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通览《办法》全文,23条内容明确了公共数据的范围,并在全流程规范公共数据开放、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促进措施、公共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
  《办法》立足规范公共数据开放的全流程,从公共数据如何开放的角度,对开放原则、开放流程、优先开放范围、开放分类、清单编制、开放方式、跟踪监测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明确了各级政府、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冀翠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对公共数据开放的管理机制、重点和优先范围、各方权责等作出制度安排,不仅为山东公共数据开放提供了清晰思路和发展预期,也将为我国公共数据理论研究提供鲜活案例和观察视角,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公共数据的社会化利用,创新更多公共数据的应用场景,助力数字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