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激活“抽屉里”的公共数据

2022-03-26 作者: 代玲玲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刘兰慧 代玲玲

  3月25日,在山东首部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即将施行之际,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围绕如何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给出了相应解答。
推动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
  何为公共数据?《办法》给出了明确界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均属于公共数据。
  公共数据走向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已是大势所趋。近年来,我省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最近公布的中国地方政府“数林指数”评估中,山东位列全国第二。
  “数据质量是公共数据开放的基础。只有数据的高质量开放,才能促进数据高效开发利用。”省大数据局副局长顾卫东介绍,为此,下一步,省大数据局将积极推动各级数据提供单位按照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编制本单位公共数据目录和公共数据开放清单,确定公共数据的开放属性、类型、条件和更新频率。对已开放的数据资源,及时进行更新,做好数据规范和核验,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
  数据开放平台是公共数据开放的重要载体。顾卫东介绍,省大数据局将围绕社会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做好平台优化升级。在数据供给侧,将推动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与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融合,实现“应开放尽开放”;在数据需求侧,将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优化数据检索、互动交流等功能,不断提升用户体验。
  开发利用是公共数据开放的核心
  公共数据是大数据的主要部分,要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发展大数据产业,公共数据的开发、开放和利用是重中之重。
  “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已经梳理了54项公共数据开放清单,2017年以来主动向社会开放数据12.5亿条,每年数据增量2.5亿条左右,开放数据基本覆盖主要业务。”作为省直部门中发布数据数量最多的部门,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许伟介绍。这些原本藏在政府机关“抽屉”里的数据,通过互联网开放后,深化了信息惠民利企服务力度。
  以其开发的面向公众的“环境随身带”和面向企业的“企业服务”APP为例,公众可以在“环境随身带”APP上查询16市空气质量和重点监管企业的实时监测数据,并提供空气质量预报服务;企业通过使用“企业服务”APP,可以随时了解环境监管执法信息。
  对此,顾卫东也深表赞同。为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省大数据局将开展“问需于民”活动,有针对性地回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共数据的开放需求。“比如,我们正在联合百度地图,将开放的全省公共停车场数据,在百度电子地图上呈现,近期即将上线,将会一定程度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
如何保护公共数据安全?
  在信息化时代,数据安全保护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数据开放,安全是基础。
  “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利用、安全要求及多方权益间存在紧张关系,是当前公共数据开放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公共数据开放治理中的关键环节。”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冀翠萍表示。
  《办法》在强化规范管理、数据分类分级开放、开放全程监督等方面都充分考虑公共数据开放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顾卫东介绍,《办法》强化规范管理,明确了各方数据安全相关职能和责任。另外,建立数据安全审查机制,所有开放数据发布之前需经保密审查,已开放的数据定期进行数据安全自查。
  《办法》依据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将公共数据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顾卫东表示,在使用过程中也会采取包括数据沙箱等多种技术,来确保数据安全。
  同时,《办法》在开放全程监督方面规定,所有的开放数据会全程进行监督监控,一旦发现不恰当的应用行为,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防范。“如果在数据开放利用过程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我们的公共开放数据进行了一些违法行为,获取了一些非法利益,造成了一些公共数据安全危害等行为,会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顾卫东介绍。
  □ 本报记者 刘兰慧 代玲玲

  3月25日,在山东首部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即将施行之际,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围绕如何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给出了相应解答。
推动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
  何为公共数据?《办法》给出了明确界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均属于公共数据。
  公共数据走向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已是大势所趋。近年来,我省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最近公布的中国地方政府“数林指数”评估中,山东位列全国第二。
  “数据质量是公共数据开放的基础。只有数据的高质量开放,才能促进数据高效开发利用。”省大数据局副局长顾卫东介绍,为此,下一步,省大数据局将积极推动各级数据提供单位按照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编制本单位公共数据目录和公共数据开放清单,确定公共数据的开放属性、类型、条件和更新频率。对已开放的数据资源,及时进行更新,做好数据规范和核验,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
  数据开放平台是公共数据开放的重要载体。顾卫东介绍,省大数据局将围绕社会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做好平台优化升级。在数据供给侧,将推动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与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融合,实现“应开放尽开放”;在数据需求侧,将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优化数据检索、互动交流等功能,不断提升用户体验。
  开发利用是公共数据开放的核心
  公共数据是大数据的主要部分,要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发展大数据产业,公共数据的开发、开放和利用是重中之重。
  “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已经梳理了54项公共数据开放清单,2017年以来主动向社会开放数据12.5亿条,每年数据增量2.5亿条左右,开放数据基本覆盖主要业务。”作为省直部门中发布数据数量最多的部门,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许伟介绍。这些原本藏在政府机关“抽屉”里的数据,通过互联网开放后,深化了信息惠民利企服务力度。
  以其开发的面向公众的“环境随身带”和面向企业的“企业服务”APP为例,公众可以在“环境随身带”APP上查询16市空气质量和重点监管企业的实时监测数据,并提供空气质量预报服务;企业通过使用“企业服务”APP,可以随时了解环境监管执法信息。
  对此,顾卫东也深表赞同。为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省大数据局将开展“问需于民”活动,有针对性地回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共数据的开放需求。“比如,我们正在联合百度地图,将开放的全省公共停车场数据,在百度电子地图上呈现,近期即将上线,将会一定程度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
如何保护公共数据安全?
  在信息化时代,数据安全保护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数据开放,安全是基础。
  “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利用、安全要求及多方权益间存在紧张关系,是当前公共数据开放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公共数据开放治理中的关键环节。”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冀翠萍表示。
  《办法》在强化规范管理、数据分类分级开放、开放全程监督等方面都充分考虑公共数据开放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顾卫东介绍,《办法》强化规范管理,明确了各方数据安全相关职能和责任。另外,建立数据安全审查机制,所有开放数据发布之前需经保密审查,已开放的数据定期进行数据安全自查。
  《办法》依据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将公共数据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顾卫东表示,在使用过程中也会采取包括数据沙箱等多种技术,来确保数据安全。
  同时,《办法》在开放全程监督方面规定,所有的开放数据会全程进行监督监控,一旦发现不恰当的应用行为,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防范。“如果在数据开放利用过程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我们的公共开放数据进行了一些违法行为,获取了一些非法利益,造成了一些公共数据安全危害等行为,会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顾卫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