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更便民

打造“农村半小时、城区十分钟”法援工作圈

2021-12-03 作者: 张环泽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环泽

  今年3月,滕州市组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益性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心自成立以来,各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轨道。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8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10件,万人受援数达到了18.3件,结案率达85%,挽回经济损失885万余元,法律宣传9场次,接待法律咨询万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滕州法律援助中心被国家司法部命名为“法律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步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健全网络 提升工作执行力
  据介绍,滕州市组建实体建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合并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级层面设有驻法院、检察院、公安看守所、工会、老龄委等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镇(街)成立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每站派驻3人,由中心直接管理,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法律援助实体运行网络。
  101名在编人员全部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占比达到87%,编制内法律援助律师11人,配合4名“选驻式”法援律师,确保法律援助队伍更加专业、高效、便捷。
深耕细作 提升法援公信力
  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标准。建立首问负责制,使责任更加明确;建立一次性告知制,避免当事人多跑腿;建立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简化操作流程,一人受理、内部运作、线上线下相结合,使申请、受理、审批、指派等环节一条龙;建立服务承诺制,将法律援助条件、程序、依据以及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并作出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过错追究制,对不履职尽责人员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建立申请援助困难证明承诺制,切实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全域受理,提升服务效率。充分利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0个法律援助站、18家律师事务所和1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实行“全域受理、初审放权、就近承办、归口管理”的工作模式,简化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流程,缩短了工作时限,方便了受援当事人。城区群众可在市内任一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真正形成了“农村半小时、城区十分钟”的法律援助工作圈,群众接受法律援助更为便捷,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多年实践探索,滕州市致力加强服务保障体系、服务质量评查体系、服务监督考核体系标准化建设。中心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衔接意见》,编制了《滕州市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化事务操作指南》,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并与公、检、法、劳动仲裁等部门多次座谈、征求意见,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申请、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环节进行规范,特别是对案件质量的评查、服务监督考核作出了严格规定,形成了具有滕州特色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化标准运行管理体系。今年以来,中心民事案件胜诉率达到91%,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全部或部分采纳率达到95%以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在11月初枣庄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中,中心被抽调的20个法律援助案件中,民事、刑事案件平均得分均位列第一名。
塑造品牌 提升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滕州市积极引入标准化理念,全方位加强“上善法援”服务品牌建设,着力培育法援文化。以组建“上善法援”社会志愿者服务团队、培树“上善法援”党支部品牌活动等为载体,深入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义务劳动、慈善救助、交通义务执勤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品牌建设赋予丰富内涵,将“为法援发展倾尽全力,为民生服务竭尽所能”的理念融入到血液之中,极大地调动了全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维护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规范、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参与重大事件处置、特殊群体矛盾化解等中心工作中积极贡献法治力量。今年以来,牵头全市重大信访案件处理工作组7个,成功化解疑难纠纷20余起,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 本报记者 张环泽

  今年3月,滕州市组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益性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心自成立以来,各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轨道。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8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10件,万人受援数达到了18.3件,结案率达85%,挽回经济损失885万余元,法律宣传9场次,接待法律咨询万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滕州法律援助中心被国家司法部命名为“法律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步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健全网络 提升工作执行力
  据介绍,滕州市组建实体建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合并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级层面设有驻法院、检察院、公安看守所、工会、老龄委等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镇(街)成立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每站派驻3人,由中心直接管理,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法律援助实体运行网络。
  101名在编人员全部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占比达到87%,编制内法律援助律师11人,配合4名“选驻式”法援律师,确保法律援助队伍更加专业、高效、便捷。
深耕细作 提升法援公信力
  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标准。建立首问负责制,使责任更加明确;建立一次性告知制,避免当事人多跑腿;建立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简化操作流程,一人受理、内部运作、线上线下相结合,使申请、受理、审批、指派等环节一条龙;建立服务承诺制,将法律援助条件、程序、依据以及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并作出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过错追究制,对不履职尽责人员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建立申请援助困难证明承诺制,切实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全域受理,提升服务效率。充分利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0个法律援助站、18家律师事务所和1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实行“全域受理、初审放权、就近承办、归口管理”的工作模式,简化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流程,缩短了工作时限,方便了受援当事人。城区群众可在市内任一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真正形成了“农村半小时、城区十分钟”的法律援助工作圈,群众接受法律援助更为便捷,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多年实践探索,滕州市致力加强服务保障体系、服务质量评查体系、服务监督考核体系标准化建设。中心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衔接意见》,编制了《滕州市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化事务操作指南》,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并与公、检、法、劳动仲裁等部门多次座谈、征求意见,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申请、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环节进行规范,特别是对案件质量的评查、服务监督考核作出了严格规定,形成了具有滕州特色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化标准运行管理体系。今年以来,中心民事案件胜诉率达到91%,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全部或部分采纳率达到95%以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在11月初枣庄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中,中心被抽调的20个法律援助案件中,民事、刑事案件平均得分均位列第一名。
塑造品牌 提升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滕州市积极引入标准化理念,全方位加强“上善法援”服务品牌建设,着力培育法援文化。以组建“上善法援”社会志愿者服务团队、培树“上善法援”党支部品牌活动等为载体,深入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义务劳动、慈善救助、交通义务执勤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品牌建设赋予丰富内涵,将“为法援发展倾尽全力,为民生服务竭尽所能”的理念融入到血液之中,极大地调动了全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维护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规范、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参与重大事件处置、特殊群体矛盾化解等中心工作中积极贡献法治力量。今年以来,牵头全市重大信访案件处理工作组7个,成功化解疑难纠纷20余起,得到了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