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商量”解决信访“烦心事”

2021-12-03 作者: 张环泽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环泽 报道
  本报枣庄讯 11月29日,记者从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了解到,街道各村(居)成立“好商量议事会”后,信访量明显下降。
  光明路街道地处城乡接合部,下辖23个村(居),信访矛盾多。近年来,街道为适应当下乡村治理新要求,及时就地妥善处理辖区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先行在官地、雷村等4个村(居)试点成立了“好商量议事会”。街道党工委书记潘超介绍,乡村振兴需要提高乡村治理能力,为民解难事,为民办实事,更好地服务群众,让矛盾在基层解决,信访不上行,让乡村和谐稳定发展,基于此,街道按照“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要求,尝试推行“好商量议事会”制度。
  据了解,“好商量议事会”职责包括处理村民信访矛盾纠纷、村级规划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方面。“好商量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新乡贤为主体,并根据需要由村党代表、法律工作者、村民代表或街道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每月街道科级干部、村干部、新乡贤、网格员等拿出至少两天时间多渠道调研收集社情民意,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研判,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商量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进一步协调商量。
  潘超告诉记者,“好商量议事会”不能开成“吐槽会”或是“个人演唱会”,街道设立了一套议事规则。会前给各参会人员下达书面通知,附上议题便于提前思考;会上主持人保持中立,不表达倾向性意见,参会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轮流发言,不偏离主题、不搞人身攻击;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督办落实,通过制度设计,不仅提高了群众有事好商量的意识,也提高了有事会商量的能力,避免了顶牛抬杠,做到了有话好好说。
  目前,光明路街道所有村(居)均建立了“好商量议事会”,本村的乡贤、退休干部、老党员等“领头”人物实行坐班制,及时处理邻里纠纷,确保每个村(居)的小矛盾、小纠纷在“领头”人物的撮合下得到妥善处理。自成立“好商量议事会”以来,每年处理辖区居民反映的问题300余件。
  □记者 张环泽 报道
  本报枣庄讯 11月29日,记者从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了解到,街道各村(居)成立“好商量议事会”后,信访量明显下降。
  光明路街道地处城乡接合部,下辖23个村(居),信访矛盾多。近年来,街道为适应当下乡村治理新要求,及时就地妥善处理辖区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先行在官地、雷村等4个村(居)试点成立了“好商量议事会”。街道党工委书记潘超介绍,乡村振兴需要提高乡村治理能力,为民解难事,为民办实事,更好地服务群众,让矛盾在基层解决,信访不上行,让乡村和谐稳定发展,基于此,街道按照“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要求,尝试推行“好商量议事会”制度。
  据了解,“好商量议事会”职责包括处理村民信访矛盾纠纷、村级规划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方面。“好商量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新乡贤为主体,并根据需要由村党代表、法律工作者、村民代表或街道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每月街道科级干部、村干部、新乡贤、网格员等拿出至少两天时间多渠道调研收集社情民意,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研判,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商量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进一步协调商量。
  潘超告诉记者,“好商量议事会”不能开成“吐槽会”或是“个人演唱会”,街道设立了一套议事规则。会前给各参会人员下达书面通知,附上议题便于提前思考;会上主持人保持中立,不表达倾向性意见,参会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轮流发言,不偏离主题、不搞人身攻击;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督办落实,通过制度设计,不仅提高了群众有事好商量的意识,也提高了有事会商量的能力,避免了顶牛抬杠,做到了有话好好说。
  目前,光明路街道所有村(居)均建立了“好商量议事会”,本村的乡贤、退休干部、老党员等“领头”人物实行坐班制,及时处理邻里纠纷,确保每个村(居)的小矛盾、小纠纷在“领头”人物的撮合下得到妥善处理。自成立“好商量议事会”以来,每年处理辖区居民反映的问题3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