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1-10-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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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蓓 报道
本报潍坊讯 自10月1日起,潍坊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诸城市、寿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1元;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9元。
本报潍坊讯 自10月1日起,潍坊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诸城市、寿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1元;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