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021-08-17 作者: 程芃芃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程芃芃 报道
  本报滨州讯 近日,为规范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滨州市在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域立法的创新实践,也是该市在地方立法小切口、小快灵方面进行的大胆探索。针对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程监管、避免管理交叉、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机制保障等方面作了制度规定,并从突出地方特色方面做了大胆创新。《条例》也是我省第一部(全国第二部)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省内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记者 程芃芃 报道
  本报滨州讯 近日,为规范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滨州市在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域立法的创新实践,也是该市在地方立法小切口、小快灵方面进行的大胆探索。针对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程监管、避免管理交叉、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机制保障等方面作了制度规定,并从突出地方特色方面做了大胆创新。《条例》也是我省第一部(全国第二部)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省内具有示范引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