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镇镇有“儿童督导员”村村有“儿童主任”

2021-08-17 作者: 李剑桥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李剑桥
  通讯员 汝滨 仁强 建刚 报道
  本报邹平讯 邹平市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工作体系,是滨州市首家完成镇级、村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全覆盖的县(市、区)。在全市16个镇(办)都配备了一名“儿童督导员”,858个自然村各配备一名“儿童主任”,负责指导、协助困境儿童家庭申请有关福利和政策,并做好未成年人系统动态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邹平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副市长兼办公室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目前,邹平市16个镇(办)、858个村已成立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小组),全部由镇(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组长),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
  以“邹平苔花开”社工服务中心为载体,邹平市成立了滨州市第一家“儿童服务站”,主要负责城区内孤困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投资500多万元,建设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投资100余万元在全市16个镇(办)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投入74100元为全市符合条件的247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购买了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全面做好孤困儿童的医疗保障工作。
  邹平市组织各镇(办)、村(居)对辖区内孤困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全市317名孤困留守儿童建立了详实的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策”。同时,根据困境儿童的生活情况、学习情况、监护情况等,从317名孤困留守儿童中筛选出30名特困儿童,进行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此外,邹平市还招募组建“围巾妈妈(爸爸)”队伍,与辖区困境儿童在助学、生活、医疗等方面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先后有70余对结对成功。
  □记者 李剑桥
  通讯员 汝滨 仁强 建刚 报道
  本报邹平讯 邹平市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工作体系,是滨州市首家完成镇级、村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全覆盖的县(市、区)。在全市16个镇(办)都配备了一名“儿童督导员”,858个自然村各配备一名“儿童主任”,负责指导、协助困境儿童家庭申请有关福利和政策,并做好未成年人系统动态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邹平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副市长兼办公室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目前,邹平市16个镇(办)、858个村已成立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小组),全部由镇(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组长),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
  以“邹平苔花开”社工服务中心为载体,邹平市成立了滨州市第一家“儿童服务站”,主要负责城区内孤困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投资500多万元,建设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投资100余万元在全市16个镇(办)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投入74100元为全市符合条件的247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购买了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全面做好孤困儿童的医疗保障工作。
  邹平市组织各镇(办)、村(居)对辖区内孤困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全市317名孤困留守儿童建立了详实的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策”。同时,根据困境儿童的生活情况、学习情况、监护情况等,从317名孤困留守儿童中筛选出30名特困儿童,进行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此外,邹平市还招募组建“围巾妈妈(爸爸)”队伍,与辖区困境儿童在助学、生活、医疗等方面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先后有70余对结对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