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吃拿卡要报”戴上“紧箍咒”

邹平对“以罚代管”执法说“不”

2020-09-04 作者: 杨润勤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杨润勤
   通讯员 崔培培 樊萍 报道
  本报邹平讯 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推出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对“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的执法现象说“不”。日前,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在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架起互相交流、沟通的桥梁,使办案人员更加注重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将行政处罚案件办成公平公正的“铁案”。
  行政处罚案件回访,是指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在结案后回访案件当事人,针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是否改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程序执法、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内容进行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回访”,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据介绍,邹平市市场监管局今年4月出台了《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规定》(以下简称《回访规定》),5月份开始实施。《回访规定》明确了回访的范围、对象、方法、时间、内容、具体实施、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使回访监督科学、规范、操作性强。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督查的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法规科科长、督查办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回访在结案后一个月内进行,采取随机回访的方式,重点回访食品药品类、工业产品类、特种设备类等案件。
  回访的主要内容包括,执法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野蛮执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是否存在刁难管理对象、执法扰民,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执法不公,是否存在越权执法,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是否存在“以罚代管”,是否按照处罚决定书处罚的内容执行完结,违法行为是否改正或停止,是否有新的违法事实发生。
  回访小组在调查核实中,如发现有未改正违法行为或新的违法行为的,将转交相关执法单位依法查处。发现案件办理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报局党组研究处理。截至目前,该局已随机抽查回访了31起案件的行政处罚相对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