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正式揭牌

增设第九检察部保护未成年人

2019-11-21 作者: 晁明春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安排,11月13日,济南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正式揭牌。
  此次改革,济南市检察院设置19个内设机构,其中业务机构10个、综合业务机构3个、综合机构6个。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据介绍,本次内设机构改革中有四大变化:撤销原来的侦查监督处和公诉一、二处,设立第一、二、三、四部。其中一部负责普通刑事案件,二部负责重大刑事案件,三部负责职务犯罪,四部负责经济、金融犯罪,实行捕诉一体的办案机制;将原来民事行政检察处一分为三,设置第六、第七和第八检察部,分别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保留了检察机关部分侦查权,这部分权力放到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第五检察部;增设了第九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这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其他综合业务机构和综合机构还包括办公室、人事处、组织教育处、新闻宣传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及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检察业务保障部(挂法警支队牌子)、检察事务保障部等。
  “新的内设机构运行只是开展新工作的基础和起点,检察工作水平的提升,才是衡量改革成效的‘试金石’。”济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文娟表示,要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后部门调整、职能配置和人员变化的实际,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把济南检察工作做成全国检察战线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