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出台“七控”二十条为基层减负

2019-04-23 作者: 吕光社 通讯员 宋仪凯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吕光社 通讯员 宋仪凯 报道
  本报济宁讯 近日济宁市委、市政府研究制订了《关于坚决控文件控会议控活动控检查控报道控简报控报表二十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在2018年度基础上,文件、会议、活动、报道、简报均减少1/3以上,检查、报表均减少1/2以上,并从这七个方面提出了20条严格的具体规定。
  实行发文计划管理、总量控制。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一律不得把是否以县(市、区)党委、政府或其办公室名义发文作为考核项目。在控简报方面,要求市直各部门只保留1份简报、每月只出1期简报,常规性和日常性业务工作一律不发简报,各级各类指挥部一律不得制发纸质简报,全市各级各部门简报种类和期数均减少1/3以上。在控报表方面,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能要求下级党委政府上报材料报表,不得要求下级党政负责同志签字“画押”。
  在控会议方面,实行总量控制、台账管理,未经批准召开会议的,一律予以“黄牌”通报。凡是可以以文件、通知、电报形式安排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凡是一次性开到基层的全市性会议,不再层层重复开会。省里直接开到县乡的视频会议,市县要接续布置贯彻落实意见。多采用合并召开、套开和接续召开的形式。严控规格范围,杜绝无关人员层层陪会。提高会议实效,提倡“一小时”会议。
  在控活动方面,精简活动数量,规范领导出席,凡县市区、部门主办的业务活动,除上级领导视察、外事活动、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外,市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领导下基层调研,坚决杜绝打造“经典调研线路”。
  在控报道方面,把新闻报道的镜头、版面对准基层、群众和项目,全市各级关于领导会议、活动的政务报道减少1/3以上。市领导同志一般性调研活动、检查活动一律不报道。
  在控检查方面,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审批报备,全市备案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超过50项,县市区不超过40项,对基层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1/2以上。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